玉山縣四股橋鄉2025年部門預算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5-65863 | 主題分類 | 財政預決算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四股橋鄉 |
| 發布日期 | 2025-02-26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財政預決算 |
玉山縣四股橋鄉2025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玉山縣四股橋鄉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人員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玉山縣四股橋鄉2025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玉山縣四股橋鄉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玉山縣四股橋鄉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和執行地方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編制全鄉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并執行,負責財政資金調度和拔款;負責國庫集中支付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政府采購政策;負責編制財務收支計劃和預決算;負責全鄉財政管理工作 。
(三)承辦鄉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5年玉山縣四股橋鄉政府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玉山縣四股橋鄉政府本級。
我鄉共有預算單位3個;1、四股橋鄉人民政府2、四股橋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3、四股橋鄉綜合便民服務中心。85
我鄉共有在編53人,其中財政撥款53人。其中:行政人員23人,事業人員30人。退休人員33人(政府11人,便民中心15人,落聘返崗退休5人,差額退休未進社保2人),遺屬人員5人。
1、鄉政府;編制人數27人,實有人數23人,(其中在職23人)
2、便民服務中心;編制人數21人,實有人數19人,(其中在職11人)。
3、執法大隊;編制人數12人,實有人數11人,(其中在職11人)。
第二部分 玉山縣四股橋鄉2025年部門預算表
十一張表(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玉山縣四股橋鄉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四股橋鄉收入預算總額為3539.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15.1萬元,其他收入1904元,上年結轉20萬元。比2024年收入預算減少了779.61萬元,減少原因:2025年開始,其他收入不在包含項目資金,2025年的項目資金由縣里統一安排做項目庫,公用經費減少。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全鄉支出預算總額3539.1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2796.94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837.5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59.6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03.74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496萬元;項目支出722.16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0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28.02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93.89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0.25萬元;上年結轉2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970.74萬元,包括行政運行2671.44萬元,事業運行257.47萬元,財政運行41.83萬元;教育支出15.59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1.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72萬元;農林水支出480.07萬元,包括執法監管115.77萬元,,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補助86萬元,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補助278.3萬元;交通運輸支出9.59萬元;住房公積金54.89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837.5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03.7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59.68萬元(其中: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總額30萬元,維修(護)費總額25萬元,辦公費45萬元,水、電總額28萬元,郵電費20萬元,取暖費3萬元,公務接待10萬元,租賃費1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萬元,其他交通費24.4萬元,工會會費10萬元,物業管理20萬元,印刷費10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1106.28萬元);資本性支出496萬元,包括辦公設備購置60萬元,基礎設施建設8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36萬元,大型修繕20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300萬元;特定目標類742.16萬元,包括工資福利10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28.0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293.89萬元,資本性支出20.2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四股橋鄉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615.1萬元,具體支出情況是:農林水支出460.07萬元,教育支出15.59萬元,一般公共支出1066.74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1.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72萬元;交通運輸支出9.59萬元;住房公積金54.84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四股橋鄉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5年四股橋鄉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5年四股橋鄉公用經費支出1855.6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346.95萬元,具體支出情況是: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總額30萬元,維修(護)費總額25萬元,辦公費45萬元,水、電總額28萬元,郵電費20萬元,取暖費3萬元,公務接待10萬元,租賃費1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萬元,其他交通費24.4萬元,工會會費10萬元,物業管理20萬元,印刷費10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1106.28萬元);資本性支出496萬元,包括辦公設備購置60萬元,基礎設施建設8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36萬元,大型修繕20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300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四股橋鄉政府采購支出142.71萬元,其中辦公室購置5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18萬元,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8萬元,廣告宣傳費28.7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36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2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0
(為“0”的內容也應保留,如“部門共有車輛0輛”)
(九)項目情況說明
1.鄉鎮及村級轉移支付項目
①項目概述:鄉鎮及村級轉移支付項目
②立項依據:根據我鄉基礎設施建設需求情況估算得出。
③實施主體:鎮政府
④實施方案:根據我鄉項目辦具體實施方案實施。
⑤實施周期:一年
⑥年度預算安排:480.2萬元。
⑦績效目標和指標:加強基層建設及村級資金的保障,提高基層干部工作的獲得感。
2.環境整治費項目
①項目概述:環境整治費項目
②立項依據:根據我鎮環境整治建設需求情況估算得出。
③實施主體:鄉政府
④實施方案:根據我鄉項目辦具體實施方案實施。
⑤實施周期:一年
⑥年度預算安排:20.25萬元。
⑦績效目標和指標:推動農村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3.廣告宣傳費項目
①項目概述:廣告宣傳費項目
②立項依據:根據我鄉廣告宣傳需求情況估算得出。
③實施主體:鄉政府
④實施方案:根據我鎮項目辦具體實施方案實施。
⑤實施周期:一年
⑥年度預算安排:18.71萬元。
⑦績效目標和指標:圍繞提升政府形象,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等方面。
4.職工餐補項目
①項目概述:職工餐補項目
②立項依據:根據我鄉職工餐補需求情況估算得出。
③實施主體:鄉政府
④實施方案:根據我鎮項目辦具體實施方案實施。
⑤實施周期:一年
⑥年度預算安排:87萬元。
⑦績效目標和指標:保證基層工作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其生活水平。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四股橋鄉三公經費支出64萬元,比2024年增加14萬元,增加原因是公務用車購置。具體情況是:公務接待費10萬元,比2024年增(減)20萬元,減少原因是按過緊日子要求壓減。公務用車運行費18萬元,比2024年增(減)2萬元,減少原因是按過緊日子要求壓減。公務用車購置36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非財政撥款結余:事業單位除財政撥款收支、經營收支之外的各非同級財政撥款專項資金收入與其相關支出相抵后剩余滾存的、須按規定用途使用的結轉資金。
(九)上年結轉:年度終了時,未全部執行或未執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結合各部門實際,參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反映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