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中心城區以外各縣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2-31076 | 主題分類 | 保障住房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政府辦 |
| 發布日期 | 2022-10-31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保障住房 |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
關于調整中心城區以外各縣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
饒房金〔2022〕28號
各分中心、機關各科室、各公積金繳存人: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上饒市關于有效應對疫情不利影響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饒府辦字〔2022〕31號)、《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補充措施》(饒府辦字〔2022〕61號),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有效激發房地產市場活力,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結合我市中心城區外各縣市房地產市場和房價等因素,商各相關縣市政府,經上饒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現就調整中心城區以外各縣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玉山縣、婺源縣購買自住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參照市中心城區的標準執行,即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原50萬元上調至70萬元;購買改善型自住住房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原50萬元上調至60萬元。
二、在萬年縣、鄱陽縣、德興市、弋陽縣購買自住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統一由原50萬元上調至60萬元。
三、在余干縣、鉛山縣、橫峰縣購買自住住房的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統一由原50萬元上調至55萬元。
四、本通知由上饒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五、本通知從2022年11月1日開始執行。
上饒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