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1-15916 | 主題分類 | 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政府辦 |
| 發布日期 | 2022-02-22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
| 序 號 | 部 門 |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政策依據 | 備 注 |
| 一 | 教育 | 公辦幼兒園保育費、住宿費 | 省級示范幼兒園保教費為390元/生; 城區普通幼兒園保教費為200元/生 |
贛財綜字【1997】153號 贛價行字【1997】90號 贛發改收費字【2013】70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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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中學費、住宿費 | 學費:省重點高中400元/生學期,設區市所在地城市270元/生學期,城區高中180元/生學期,鄉鎮高中120元/生學期; 住宿費:設區市普通100元/生學期,公寓式宿舍住宿費200元/生學期,縣(鄉、鎮)普通宿舍80元/生學期,公寓式宿舍住宿費180元/生學期。 |
贛財【1996】101號 教財【2003】4號 贛教計字【1999】147號 贛教計字【2003】167號 贛教計字【2004】7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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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等、高等學校學費、住宿費、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期培訓費 | 1、成人高考專科學費(函授)1400元/人/學期;2、成人高考本科學雜費(函授)1700元/人/學期;3、成人高考中專學雜費(函授)1000元/人/學期;4、電大開發教育本科(函授)80元/人/學年;5、電大開發教育專科(函授)55元/人/學年。 | 贛教計字【2000】163號 贛教計字【2000】274號 贛教計字【2002】694號 贛教費字【2001】10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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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等職業學校學費、住宿費 | 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200元 | 教財【1996】101號 教財【2003】4號 贛價行字【1997】67號 贛教計字【2000】1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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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費 | 1、省統一考試科目,考試費標準為每科14元;2、設區市組織的考查科目,考試標準為每科10元;3、報名費,每生10元。 | 贛發改收費字【2010】664號 | |||
| 二 | 公安 | 1、因私普通護照 | 普通每本120元/本 | 價費字【1999】198號 計價格【1999】466號 贛發改收費字【2012】2012號 |
從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標準(贛發改收費【2019】544號) |
| 2、往來港澳通行證 | 每證60元 | 贛財綜字【2004】26號 發改價格【2005】77號 贛發改收費【2017】732號 |
從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標準(贛發改收費【2019】544號) | ||
| 3、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 往來臺灣電子通行證每證60元,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補辦)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證每證15元,大陸居民前往臺灣簽注,一次有效簽注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簽注為每件80元。 | 贛財綜字【2004】26號 發改價格【2005】77號 贛發改收費【2019】1133號 |
從2017年7月1日起降低標準(贛發改收費【2017】732號) 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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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 電子通行證為每證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證每證40元。 | 發改價格【2011】1389號 | 從2017年7月1日起降低標準(贛發改收費【2017】732號) | ||
| 戶籍管理證件工本費(限于丟失、補辦) | 價費字【1992】240號 贛價費字【1992】201號 贛價費字【2000】4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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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戶口簿 | 5元/件(補辦) | ||||
| ②戶口準遷移證件 | 5元/件(補辦) | ||||
| 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 補辦40元/證 臨時身份證10元/證 |
價費字【1992】240號 計價格【1995】873號 計價格【1997】1485號 財預字【1994】37號 發改價格【2003】2322號 財綜【2004】8號 發改價格【2006】98號 贛財綜【2006】1號 |
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贛財非稅【2018】4號) | ||
| 摩托車號牌工本費 | 35元/副 | 發改價格【2004】2831號 計價格【1994】783號 【1992】價費字240號 |
從2020年1月1日降低標準(贛發改收費[2019]1133號) | ||
| ①號牌架 | 20元 | ||||
| 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駕駛證工本費 | 行駛證10元/本 駕駛證10元/本 |
計價格【2001】1979號 計價格【1994】783號 【1992】價費字240號 贛價費字【1994】112號 |
從2017年7月1日起降低標準(贛發改收費【2017】732號) | ||
| 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記分教育收費 | 42元 | 贛財綜【2006】29號 贛發改收費字【2007】1188號 贛發改收費字【2010】180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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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民政 | 殯葬收費 | 具體標準見文件 | 價費字【1992】249號 贛發改收費字【2005】12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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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司法 | 仲裁收費 | 1000元以下按80元交納;1001元至50000元 按4%交納;50001元至100000元 按3.5%交納;100001元至200000元 按2.5%交納;200001元至500000元 按1.5%交納;500001元至1000000元 按0.5%交納;1000001元以上按0.3%交納。 | 財預【2009】79號 財綜【2010】19號 贛發改收費字【2010】42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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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 社會保障卡補(換)卡費 | 32元/卡 | 贛財綜【2012】112號 贛發改收費字【2012】247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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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住房城鄉建設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費 | 主次干道:(經營)0.10-0.7元/日.平方米,(基建或其他):0.06-0.3元/日.平方米;支、區間道:(經營)0.03-0.6元/日.平方米,(基建或其他):0.04-0.2元/日.平方米 | 建城【1993】410號 財稅【2015】68號 贛價費字【1994】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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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國土資源 | 不動產登記費 | 1、住宅類不動產登記費:80元/件; 2、車庫、車位、儲藏室不動產登記費為:80元/件; 3、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費:550元/件; 4、不動產機證書工本費:10元/證; 5、住宅類不動產登記費(更正、異議、信息變更、分割合并變更登記)減半收取:40元/宗; 6、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費(更正、異議、信息變更、分割合并變更登記)減半收取:275元/宗。 |
財稅【2016】79號 贛財非稅【2016】25號 贛價費字【2001】116號 |
2015年1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免征(含個體工商戶)(贛財綜【2015】34號) 贛財綜【2014】112號:自2015年1月1日起,非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全額免征,對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減半收取,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減半收取。2019年7月1日起減免不動產登記費(贛財非稅【2019】8號 |
| 耕地開墾費 | 具體標準見文件 | 《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贛財綜【2014】112號:自2015年1月1日起,非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全額免征,對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減半收取,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減半收取。 | ||
| 八 | 水利 | 水資源費 | 工業取水:地表水:0.12元/立方米 地下水:0.24元/立方米 生活用水:地表水:0.08元/立方米 地下水:0.16元/立方米 水電發電取水:地表水:0.003元/立方米 其他取水:地表水:0.12元/立方米 地下水:0.24元/立方米 |
發改價格【2014】1959號 發改價格【2013】29號 財綜【2011】19號 發改價格【2009】1779號 財綜【2008】79號 財綜【2003】89號 【1992】價費字181號 贛發改收費字【2013】17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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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土保持補償費 | 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積一次性計征,東部地區不超過1.4元/平方米,中部地區不超過1.5元/平方米,西部地區不超過1.7元/平方米。 | 從2017年7月1日起降低標準(贛發改收費【2017】732號) | |||
| 九 | 衛生計生 | 預防接種勞務費 | 具體標準見文件 | 財稅【2016】14號 國辦發【2002】57號 財綜【2008】47號 【1992】價費字314號 贛財非稅【2016】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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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撫養費 | 具體標準見文件 | 國務院令第357號 財規【2009】29號 贛財非稅【2016】10號 財稅【2016】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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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農業 | 漁業資源增值保護費 | 具體標準見文件 | 財綜【2012】97號 計價格【1994】400號 【1992】價費字452號 贛價費字【1989】26號 |
2015年1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免征(含個體工商戶)(贛財綜【2015】34號) |
| 十一 | 人防辦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 收費對象及范圍:城市規劃區內,規劃區外的開發區、工業園區、保稅區和重要經濟目標區內新建民用建筑(工業生產廠房及其配套設施除外)的建設單位。 1、一類國家級防空重點城市:收費標準:2000元/平方米,收費面積:地面總建筑面積8%; 2、二類國家級防空重點城市:收費標準:1900元/平方米,收費面積:地面總建筑面積7%; 3、三類國家級防空重點城市:收費標準:1600元/平方米,收費面積:地面總建筑面積6%; 4、省級防空重點城市:收費標準:1300元/平方米,收費面積:地面總建筑面積5%; 5、經濟發達鎮:收費標準:800元/平方米,收費面積:地面總建筑面積4%。 |
中發【2001】9號 計價格【2000】474號 |
贛財綜【2014】112號:自2015年1月1日起,非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全額免征,對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減半收取,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減半收取。 贛字【2016】22號:廠區范圍內的工業生產廠房及直接為工業生產服務的配套設施免征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 贛發改收費字【2019】635號:調整收費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