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山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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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000000/2023-42188 | 主題分類 | 政府文件 | 文號 | 玉府字〔2023〕24號 |
| 發布日期 | 2023-04-04 | 公開形式 | 網站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政府辦 |
| 關 鍵 詞 | 政府文件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
玉山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玉山縣第三次土壤普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玉山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玉山縣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此件予以公開)
玉山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4 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的通知》(贛府字〔2022〕12 號)和《上饒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饒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饒府字〔2022〕47號文件精神,結合玉山縣的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思路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耕地保護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學性、專業性原則,銜接已有成果,借鑒以往經驗做法,堅持摸清土壤質量與完善土壤類型相結合、土壤性狀普查與土壤利用調查相結合、外業調查觀測與內業測試化驗相結合、土壤表層采樣與重點剖面采集相結合、摸清土壤障礙因素與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結合、政府主導與專業支撐相結合,統一普查工作平臺、統一技術規程、統一工作底圖、統一規劃布設采樣點位、統一篩選測試化驗專業機構、統一過程質控;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分級負責、各方參與”的組織實施方式,到 2025 年實現對全縣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體檢”,摸清土壤質量家底,為守住耕地紅線、保護生態環境、優化農業生產布局、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為土壤的科學分類、規劃利用、改良培肥、保護管理等提供科學支撐,同時為玉山縣經濟社會生態建設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決策依據。
二、普查時間安排
2023年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玉山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落實工作經費。一是做好動員部署和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宣傳,召開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領導小組會暨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動員部署會。組建縣土壤三普技術專家組和外業調查采樣專業隊伍,并組織開展技術培訓等。二是招標采購表層樣品外業調查采樣機構,確定剖面樣品省級技術機構,遴選樣品制備機構,建立縣域土壤分類系統。三是依據全省統一布設與校核的樣點,組織縣級技術專家組開展外業調查采樣、內業測試化驗等核心環節的抽查校核工作,并根據抽查校核結果開展補充完善工作。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范在農閑空檔期開展外業實地調查和采樣,實時在線填報相關信息,按相關規范科學儲運、分發樣品至測試單位和存儲單位。四是完成采購檢測實驗室,縣級成果編制技術服務采購。
2023-2024年,完成表層樣品采集和剖面樣品采集的外業調查采樣;完成表層樣品檢測與剖面樣品檢測,實時在線填報測試結果。
2024年,完成數據與數據庫成果匯總、數字化圖件成果匯總、文字成果匯總。
2025年,完成普查資料搜集與內業預判,外業數據導入與數據庫存建設,同時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與匯總。
三、普查對象內容
根據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技術規程》開展普查工作。
(一)普查對象
玉山縣域內的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農用地,以及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點調查與食物生產相關的土地,未利用地重點調查與可開墾耕地資源相關的土地。
(二)普查內容
包括土壤性狀普查、土壤類型普查、土壤立地條件普查、土壤利用情況普查、土壤數據庫和土壤樣品庫構建、土壤質量狀況分析、普查成果匯交匯總等。以完善土壤分類系統與校核補充土壤類型為基礎,以土壤理化性狀普查為重點,更新和完善全省土壤基礎數據,構建土壤數據庫和樣品庫,開展數據整理審核、分析和成果匯總。查清不同生態條件、不同利用類型土壤質量及其障礙退化狀況,摸清特色農產品產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備資源土壤質量、典型區域土壤環境和生物多樣性等,全面查清農用地土壤質量家底。
(三)樣點布設
根據玉山縣第三次國土面積調查數據。玉山縣耕地 244.57 +園地19.72 =264.29平方公里。耕地和園地按1平方公里布設2個樣點的要求,至少需要布設樣點數量為528個樣點,玉山是丘陵地區,預計加密樣點數26個。林地 1207.33 +草地4.39 =1211.72平方公里,按照16平方公里布設一個樣點的要求,至少需要布設樣點數量為76個樣點。共布設土壤外業調查采樣點630個,其中剖面樣點27個。樣點樣品實行“一點一碼”,作為外業調查采樣、內業測試化驗等普查工作唯一信息溯源碼。(以上樣點數是預計數,正式樣點以上級發放數據為準)
(四)開展技術培訓
對接省市土壤三普技術專家組和外業調查采樣專業隊伍,對我縣土壤技術人員開展技術培訓。
(五)外業調查采樣
按照《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外業調查與采樣技術規范》開展外業調查與土樣采集。組建專業調查采樣技術隊伍不少于3個,其中采集表層樣隊伍不少于2個、剖面樣隊伍不少于1個。每個調查采樣隊伍配備相關技術專家1-2人,縣級農技人員1人,其他調查人員1-2人,取樣、善后或剖面挖掘2-3人。采樣隊伍由高校、科研機構、專業技術部門等第三方負責組建,并準備圖件文獻資料、攝錄裝備、采集工具、速測儀器、輔助材料、生活保障物資。外業調查完成后,應形成相關調查成果。
四、普查技術路線與方法
(一)對接平臺
對接全國和省、市土壤三普統一工作平臺,利用遙感技術、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北斗定位系統、模型模擬技術和空間可視化技術等,建設我縣土壤三普工作平臺,構建任務分發、質量控制、進度把控等工作管理模塊,樣點樣品、指標閾值等數據儲存模塊,數據分類分析匯總模塊等。校核完善土壤二普形成的土壤分類圖,完善普查底圖,完成外業采樣點位布設。
(二)制作底圖
根據國家層面統一制作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圖,利用土壤二普土壤圖、地形圖,地質類型圖、國土三調土地利用現圖、最新行政區劃圖等資料,校正、細化滿足全縣使用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圖。
(三)布設與校核樣點
在上級下發的土壤采樣點的基礎上,根據全縣地形地貌、土地利用類型等情況,配合專家對玉山縣布設的樣點進行校核,并抽樣對樣點位置和所有剖面點進行野外復核。
(四)調查采樣
根據省市級方案確定具體采樣點位,調查立地條件與土壤利用信息,采集表層土壤樣品、典型代表剖面樣等。表層土壤樣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樣,剖面樣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層取樣。根據省市級方案,對玉山縣土壤類型圖進行野外復核與校正。
(五)測試化驗
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現代化驗分析技術為基礎,規范確定土壤三普統一的樣品制備和測試化驗方法。其中,重金屬指標的測試方法與全國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相銜接一致。開展標準化前處理,進行土壤樣品的物理、化學等指標批量化測試。充分銜接已有專項調查數據,相同點位已有化驗結果滿足土壤三普要求的,不再重復測試相應指標。選擇典型區域,利用土壤蚯蚓、線蟲等動物形態學鑒定方法和高通量測序技術等,進行土壤生物指標測試。根據省市級工作方案要求,確定樣品測試化驗單位。
(六)數據匯總
按照全國統一的數據庫標準,建立分級的數據庫。采用內外業一體化數據采集建庫機制和移動互聯網技術,進行數據匯總,形成集空間、屬性、文檔、圖件、影像等信息于一體的土壤三普數據庫。
(七)質量校核
統一技術規程,采用土壤三普工作平臺開展全程管控,落實國家和地方抽查復核和專家評估制度。外業調查采樣實行“電子圍欄”航跡管理,樣點樣品編碼溯源;測試化驗質量控制采用平行樣、盲樣、標樣、飛行檢查等手段,化驗數據分級審核;數據審核采用設定指標閾值進行質控,階段成果分段驗收。
(八)成果匯總
采用現代統計方法等,對土壤性狀、土壤退化與障礙、土壤利用等數據進行分析;利用數字土壤模型等方法進行數字制圖,進行成果凝練與總結。
五、普查主要成果
(一)數據成果
形成全縣土壤類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區域生物性狀指標數據清單,形成土壤退化與障礙數據,特色農產品區域等專題調查土壤數據,適宜于不同土地利用類型的土壤面積數據等。
(二)數字化圖件成果
形成分類普查成果圖件,主要包括全縣土壤類型圖,土壤養分圖,土壤質量分布圖,酸化等退化土壤分布圖,土壤利用適宜性分布圖,特色農產品生產區域土壤專題調查圖等。
(三)文字成果
形成各類文字報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報告、技術報告,全縣土壤利用適宜性(適宜于耕地、園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評價報告,全縣耕地、園地、林地、草地質量報告,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特色農產品區域土壤特征等專項報告。
(四)數據庫成果
形成集土壤普查數據、圖件和文字等區級土壤三普數據庫,主要包括土壤性狀數據庫、土壤退化和障礙數據庫、土壤利用等專題數據庫。
(五)樣品庫成果
形成標準化、智能化的縣級土壤樣品庫、典型土壤剖面標本庫。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機制落實
為做好我縣第三次土壤普查,縣政府根據上級的決策部署,成立以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第一副組長的玉山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落實普查相關工作,定期向領導小組報告普查進展;負責組織制定工作方案、技術方案;負責開展野外定點取樣、挖掘剖面、編碼、數據整理分析、成果匯總等工作。
(二)強化組織領導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加強技術指導、信息共享、質量控制、經費物資保障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系統謀劃、統籌推進,確保高質量完成普查任務;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編制土壤普查實施方案,明確組織方式、工作措施、進度安排等,報第三次全市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實施。
(三)強化工作保障
在上級工作經費的基礎上,縣財政局要根據工作進度安排,保障工作經費。加強監督審計,可按規定統籌現有資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關工作。配齊技術力量,以省市級土壤技術支撐單位和技術專家組為依托,建立縣級土壤三普專業隊伍,承擔部分區級外業調查和采樣等工作。嚴格執行國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實普查工作保密責任制,確保普查信息安全。加強野外采樣安全管理,保障普查人員安全有序的開展工作。
(四)強化宣傳引導
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和自媒體等渠道,大力宣傳我區三普工作開展情況和成果。宣傳土壤普查對我區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酸化耕地治理、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支撐“藏糧于地”戰略實施、夯實國家糧食安全基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意義。提高全社會對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附件:1.玉山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領導小組
2.玉山縣第三次土壤普查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附件1:
玉山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余洪雷 縣委副書記 、縣長
第一副組長:陳緒紅 縣政府副縣長
副 組 長:葉建平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胡巨煒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邱模忠 玉山生態環境局局長
成 員:姜 靜 縣發改委副主任
毛祿卿 縣財政公共服務中心主任
王禮華 玉山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洪金水 縣水利局副局長
洪中和 縣農業農村產業發展服務中心主任
鄭翔馳 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單太清 縣統計局二級主任科員
占玉群 縣林業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葉建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洪中和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因職務變動的,由繼任者自然更替,不再另外下文。
附件2:
玉山縣第三次土壤普查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三普日常工作,傳達會議精神和工作要求,協調各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組織選聘技術單位、檢測單位、外業調查取樣單位;做好任務落實、信息溝通、工作匯報、數據整理等;開展技術培訓和工作指導。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提供相關耕地、園地、部分未利用地等調查資料,并配合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全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統籌解決全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經費預算和資金使用監管。
縣林業局:負責提供林地、草地等方面調查資料,并配合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全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玉山生態環境局:負責提供生態環境相關情況,并配合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全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縣水利局:負責提供水利相關情況,并配合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全縣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縣統計局:負責提供全縣第三次土壤普查有關數據,對普查結果數據進行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