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政務公開專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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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加強我縣政務公開專區的管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政務公開專區應當提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網絡查閱服務和紙質文本打印服務。
第三條 政務公開專區規范運行管理,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查閱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具體要求是:
(一)在顯著位置設置“政務公開專區”標志,不得遮擋。
(二)政務公開專區配備的打印機、復印機、配套桌椅等設備納入固定資產管理。
(三)咨詢人員為查閱人提供咨詢、引導等服務,便于查閱人獲取相關政府信息。對有視力障礙和其他困難的查閱人員,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認真做好政府信息紙質文本的打印、登記、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五)認真做好查閱服務登記、查閱需求統計分析、政府信息查閱情況、群眾建議意見反饋等工作,為我縣加強和改進公開工作提供參考依據。
第四條 查閱人應當愛護政務公開專區提供的文件、資料、電腦、桌椅凳公共設施,不得惡意損毀、私自帶離。保持公共衛生干凈、整潔,嚴禁在政務公開專區吸煙、喧嘩。
第五條 政務公開專區提供政府信息查閱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得通過其他組織或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務信息。
第六條 本制度自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
贛公網安備361123020001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