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見】關于《玉山縣建筑垃圾處理處置專項規劃(2023-2035)》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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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玉山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統籌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分類管理、消納場所和資源化設施布局及建設,加快健全建筑垃圾治理體系,推動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江西省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關于加強城市建筑垃圾專項規劃與實施的通知(贛建辦文〔2024〕77號)》等文件要求,結合玉山縣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及“無廢城市”建設實際,我局聯合同創鴻源建筑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玉山縣建筑垃圾處理處置專項規劃(2023-2035)》(征求意見稿,見附件)?,F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 電子郵箱:2568680496@qq.com
2. 聯系電話:0793-2560560
3. 通信地址:江西省上饒市玉山縣城市管理局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26日。
附件:《
玉山縣建筑垃圾處理處置專項規劃(2023-2035)(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期限30日) 玉山縣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26日
《玉山縣建筑垃圾處理處置專項規劃(2023-2035)》的起草說明
為規范玉山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統籌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分類管理、消納場所及資源化設施布局建設,加快健全建筑垃圾治理體系,推動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江西省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關于加強城市建筑垃圾專項規劃與實施的通知(贛建辦文〔2024〕77號)》等文件要求,結合玉山縣“無廢城市”建設、“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及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實際,我局聯合同創鴻源建筑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玉山縣建筑垃圾處理處置專項規劃(2023-2035)》(以下簡稱《規劃》)?,F就《規劃》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落實上級政策要求的必然舉措
國家層面明確要求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利用,《“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提出2025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需達60%;江西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要求2025年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55%。編制本《規劃》是響應國家及省級政策,確保各項指標落地的關鍵行動,可推動玉山縣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與上級要求同頻同步。
(二)解決當前治理難題的迫切需求
玉山縣當前建筑垃圾管理存在多重問題:一是監督機制不完善,部門協作不足,信息化管理水平低,缺乏全過程閉環監管;二是設施配套不足,原殿口村建筑垃圾消納場已停用,現有資源化利用設施僅2處投產,難以滿足需求;三是存量治理滯后,2023年存量建筑垃圾約16萬噸,冰溪鎮殿口村煤渣山地塊等臨時堆場未規范治理,存在環境污染風險?!兑巹潯房舍槍π云平馍鲜鲭y題,填補治理空白。
(三)適配城市發展階段的現實需要
玉山縣正處于城鎮化快速發展期,2022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58.9%,預計2035年達72%,新建建筑面積逐年增長(2022年達104.13萬平方米),建筑垃圾產生量將維持高位(2025年預計48.27萬噸,2035年50.02萬噸)?!兑巹潯吠ㄟ^科學布局設施、明確治理路徑,可保障城市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協同推進,避免建筑垃圾治理滯后于城市發展。
(四)具備扎實的實施基礎
玉山縣已有2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投產(六都鄉建筑廢料回收利用加工廠、巖瑞鎮南方水泥廠),2022年固廢綜合利用率超90%,具備一定產業基礎;同時,縣人民政府已成立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專班,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可統籌多部門協同推進《規劃》落地,實施條件成熟。
二、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一)關于治理體系不健全問題
當前玉山縣建筑垃圾管理存在“多頭管、管不到位”現象,縣城市管理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職責銜接不緊密,缺乏統一信息化監管平臺?!兑巹潯访鞔_成立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構建“源頭-運輸-處置”全鏈條管理制度,建立智慧化信息管理平臺,實現部門信息共享、聯合執法,填補監管閉環空白。
(二)關于設施布局不合理問題
現有建筑垃圾處理設施僅覆蓋部分鄉鎮,且多為資源化利用廠,消納場缺失,收運設施服務半徑不均(部分鄉鎮超20公里)?!兑巹潯钒础敖?/font>6處、中期4處、遠期5處”布局設施,涵蓋資源化利用廠、消納場、收集分選轉運場,其中近期在文成街道、樟村鎮等重點區域優先建設,確保設施覆蓋全縣18個鄉鎮級行政區,服務半徑控制在10-20公里內。
(三)關于存量與增量雙重壓力問題
存量方面,16萬噸建筑垃圾未規范治理,存在土壤、水污染風險;增量方面,城鎮化將持續產生建筑垃圾,2035年工程渣土及泥漿預計達26.09萬噸。《規劃》明確2024年12月前完成冰溪鎮殿口村等堆場整治,通過篩分治理實現資源化利用;同時從規劃、設計、施工階段提出源頭減量措施,2025年新建建筑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含工程渣土、泥漿)≤300噸/萬平方米,緩解增量壓力。
(四)關于資源化利用水平低問題
當前玉山縣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以水泥企業協同處置為主,再生產品種類單一(僅用于水泥原料),再生產品推廣應用不足。《規劃》提出依托龍頭企業拓展再生建材品類(如再生磚、透水磚),建立再生產品供銷平臺,明確政府項目優先使用再生產品,2025年資源化利用率(不含工程渣土、泥漿)≥55%,2035年≥65%,推動資源化利用產業化。
三、擬規定的主要制度和擬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四項核心管理制度
1. 污染者付費制度:按“誰產生、誰負責”原則,建筑工程按建筑面積收取清運處置費,居民裝修按重量或次數收費,費用納入工程概算。
2. 生態補償機制:建筑垃圾導出區域對導入區域進行補償,補償資金用于環境改善、基礎設施建設及民生保障,重點保障消納場所在鄉鎮權益。
3. 政府扶持制度:對資源化利用企業落實稅收減免,裝修垃圾收運處置給予補貼,政府項目優先使用再生產品,使用再生磚可減免處置費。
4. 聯合執法制度:建立城管、公安、交通、生態環境等部門聯席會議機制,每月開展聯合執法,嚴查無證運輸、偷倒亂倒行為,設立投訴舉報平臺,對舉報屬實者給予獎勵。
(二)實施六大重點措施
1. 源頭減量措施:規劃階段優化豎向設計減少工程渣土;設計階段推廣BIM技術、裝配式建筑;施工階段落實建筑垃圾分類收集率100%,推廣智慧工地監管系統(2025年安裝比例80%)。
2. 收運體系優化:采用“直運+轉運”模式,近期鄉鎮收集點與生活垃圾轉運點合設;運輸車輛需全密閉、裝衛星定位(2025年安裝比例100%),規范運輸路線與時間。
3. 處置能力提升:近期建設文成街道蓮湖村資源化利用及消納設施(處理能力40萬噸/年)、樟村鎮雁門村消納場(25萬噸/年),中期新增巖瑞鎮等資源化利用廠,遠期完善鄉鎮轉運設施。
4. 存量治理攻堅:對非正規堆場“一場一策”制定整治方案,采用篩分技術分離可利用物料(如混凝土塊、鋼材),運至水泥廠或資源化利用廠,不可利用部分規范填埋,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存量整治。
5. 數字化監管建設:構建建筑垃圾全過程信息化管理系統,整合源頭信息、運輸管理、資源化利用等模塊,實現“電子聯單跟蹤”“實時視頻監控”,2025年處置場所監控安裝比例100%。
6. 污染防治強化:施工工地圍擋率100%(主要路段高2.5米),車輛出入口設沖洗平臺;資源化利用廠采用布袋除塵+靜電除塵,場界噪聲符合GB12348-2008標準,防止大氣、水、噪聲污染。
四、有關部門意見的協調處理情況
2024年12月19日,我局聯合縣自然資源局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邀請江西師范大學、江西省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研究院專家參會,同時征求縣發改委、財政局、住建局等12個部門及16個鄉鎮(街道)意見,共收到反饋意見6條,均已采納并修改完善,具體如下:
1. 縣自然資源局提出“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已調整設施選址,避開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紅線,落實用地性質(如采礦用地、工業用地),詳見《規劃》說明書P6-P12。
2. 縣生態環境局提出“補充污染防治細節”:已細化水、氣、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明確監測指標(如地下水IV類標準、廠界噪聲≤55dB),詳見《規劃》第十章。
3. 鄉鎮提出“設施覆蓋不足”:已在雙明鎮、懷玉鄉新增2處近期轉運場,確保每個鄉鎮至少1處收運設施,詳見《規劃》附表1。
4. 專家提出“優化產生量預測”:已結合人口城鎮化率(2035年72%)、新建建筑面積(2035年121.35萬平方米)調整預測數據,2035年總產生量50.02萬噸,詳見《規劃》第三章。
5. 縣住建局提出“強化源頭減量”:已明確裝配式建筑推廣要求,2025年新建建筑全裝修交付比例≥30%,詳見《規劃》第四章。
6. 縣發改委提出“明確近期項目時序”:已補充近期6個項目責任單位(如縣城市管理局、雙明鎮政府)及完成時間(2024.10-2027.12),詳見《規劃》第十三章。
目前,《規劃》已根據各方意見修改完善,專家評審組一致認為《規劃》符合玉山縣實際,措施可行,同意提交審議。
贛公網安備361123020001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