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商務局關于《玉山縣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5-69531 | 主題分類 | 公示公告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商務局 |
| 發布日期 | 2025-05-20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公示公告 |
為進一步加強玉山縣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全縣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按照《江西省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贛商服務業字〔2022〕115號)、《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商務廳江西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關于開展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贛財建〔2022〕27號)、《江西省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指南(2023版)》(贛商務服務業字〔2023)99號〕、《江西省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考核驗收暫行辦法》(贛商務流通字〔2024〕33號)等文件等精神,我局起草了《玉山縣縣域物流體系建設試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 電子郵箱: ysjllt@163.com
2. 聯系電話: 07932552331
3. 通信地址:玉山縣三清大道98號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20日。
附件:《玉山縣縣域物流體系建設試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玉山縣商務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玉山縣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玉山縣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全縣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根據《江西省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贛商服務業字〔2022〕115號)、《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商務廳江西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關于開展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贛財建〔2022〕27號)、《江西省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指南(2023版)》(贛商務服務業字〔2023)99號〕、《江西省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考核驗收暫行辦法》(贛商務流通字〔2024〕33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上級下達我縣,并由我縣統籌專項用于支持開展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的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由縣商務局、縣供銷聯社、縣財政局共同管理,專款專用,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專項檢查、審計及社會監督。
第四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當遵循“突出重點、科學論證、注重績效”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和政府引導作用,嚴格按照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相關支付政策進行具體撥付。
第二章 支持方向及內容
第五條 專項資金依據《玉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玉山縣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玉府辦〔2025〕19 號)要求,重點支持方向、內容如下:
(一)建設縣級物流配送中心。以玉山縣城西快遞倉儲物流園為主體,打造一個綜合型縣級物流配送中心。配送中心要求符合相關建設標準且功能區分布清晰,包括物流作業區、輔助作業區、辦公生活區等,同時整合快遞、商貿、零擔專線、農資、冷鏈等3種以上業態于一體,配備有貨架、標準化托盤、條碼掃描、分揀輸送、倉儲管理系統等設備,提升縣域物流配送體系服務水平。
通過競爭性評審方式擇優確定1家申報企業為項目承辦企業,采取先建后補方式,按照項目階段性驗收結果撥付,項目建設進度達到50%以上,按總投額*40%撥一部分,項目總體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撥付剩余獎補資金。獎補資金則按照不超過投資總額的40%,最高則不超過140萬元的標準支持。
(二)建設“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中心。建設“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中心,按照“統一形象、分布式布局”的原則,提升改造相關設施設備(如貨架、叉車、周轉箱、供銷集配車輛等),整合改造供銷合作社的基層網點及商貿流通企業、快遞企業、大中型超市的基層網點,導入快遞取派件、農產品運銷、日用消費品配送等業務,通過數字化信息系統,將“互聯網+第四方物流”供銷集配中心和鄉(鎮)供銷集配網點統一納入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形成覆蓋鄉鎮及村組的第四方物流終端集配網絡,實現品牌化供銷集配網點覆蓋全縣100%鄉鎮和60%以上行政村。
通過競爭性評審方式擇優確定1家申報企業為項目承辦企業,采取先建后補方式,按照項目階段性驗收結果撥付,項目建設進度達到50%以上,按總投額*40%撥一部分,項目總體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撥付剩余獎補資金。獎補資金則按照不超過投資總額的40%,最高則不超過100萬元的標準支持。
(三)健全鄉村末端配送網點。重點提升改造15個鄉鎮(街道)配送站,以鄉鎮(街道)商業超市、快遞服務中心等現有場站為主要載體,每個站點作業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按照物流、商貿、快遞等“多站合一”的模式,配備裝卸作業、信息化終端設備,統一標牌、門面裝飾及各項工作制度等;同步改造160個以上村級末端網點,優先利用村級便利店、夫妻店等商業網點,每個網點作業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統一門頭標識,并配備信息化終端設備,采取“物流配送+網點自提”的模式,實現貨物存放、收寄等功能。
通過競爭性評審方式擇優確定1家申報企業為項目承辦企業,采取先建后補方式,按照項目階段性驗收結果撥付,項目建設進度達到50%以上,按總投額*40%撥一部分,項目總體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撥付剩余獎補資金。獎補資金則按照不超過投資總額的40%,最高則不超過80萬元的標準支持。
(四)推動縣鄉村共同配送。依托縣級物流配送中心,通過整合各類商品經銷商、代理商資源,集中在縣級物流配送中心進行統倉共配,引導鄉鎮商貿中心、村級小店到縣級物流配送中心訂貨,提供統一的倉儲配送服務。引導商品資源在縣級物流配送中心統倉共配,根據鄉鎮物流配送站、村級服務網點分布情況,優化配送中心到末端網點配送路徑,合理配置運力資源,提升物流時效,降低物流成本。實現統倉共配中心商品數量1000種以上,鄉鎮商貿中心商品數量500種以上,村級便利店商品數量50種以上,統倉共配總量達到全縣貨物銷售額的10%以上。
通過競爭性評審方式擇優確定1家申報企業為項目承辦企業,采取先建后補方式,按照項目階段性驗收結果撥付,項目建設進度達到50%以上,按總投額*40%撥一部分,項目總體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撥付剩余獎補資金。獎補資金則按照不超過投資總額的40%,最高則不超過50萬元的標準支持。
(五)加強物流配送標準化建設。組建一支叉車數不低于9臺,運輸車輛不低于20輛的標準化物流配送車隊,車輛符合城鄉配送車輛技術選型和節能環保要求,全部車輛外觀統一標識、圖形,印有“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等字樣。建立完善的車輛調度、維護、安全管理制度,支持配送車輛、行車路徑等都采用信息系統自動調配等先進管理方式。通過加強物流標準化建設,建立統一、科學、規范的標準體系,確保車輛使用率達到60%以上。
通過競爭性評審方式擇優確定1家申報企業為項目承辦企業,采取先建后補方式,按照項目階段性驗收結果撥付,項目建設進度達到50%以上,按總投額*40%撥一部分,項目總體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撥付剩余獎補資金。獎補資金則按照不超過投資總額的40%,最高則不超過40萬元的標準支持。
(六)建立縣域物流數字化運營平臺。搭建一個縣級物流數字化運營平臺,用于支撐縣、鄉、村三級物流服務體系運營,為縣域各類商貿物流市場主體提供信息化服務,并與省級物流公共信息平臺以及其他平臺對接,對縣級物流配送中心、鄉鎮物流中轉站、村級服務網點進行數字化改造。平臺可提供訂單管理(OMS)、倉庫管理(WMS)、運輸管理(TMS)、數字化分析、視頻監控等系統,具備訂單管理、倉儲管理、配載管理、車輛調度、路徑優化、車輛監管、運力調控等80%以上功能,鏈接物流配送中心企業及各試點實施企業和各網點,實現數據互通共享。平臺建成后需開展平臺使用培訓,確保相關系統使用率達到60%以上,并建立平臺運營維護機制,保障系統穩定運行。
通過競爭性評審方式擇優確定1家申報企業為項目承辦企業,采取先建后補方式,按照項目階段性驗收結果撥付,項目建設進度達到50%以上,按總投額*40%撥一部分,項目總體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撥付剩余獎補資金。獎補資金則按照不超過投資總額的40%,最高則不超過50萬元的標準支持。
(七)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完善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設備建設,要求物流配送中心建設冷藏(凍)間,配送環節配備冷藏車,末端網點配備冷藏柜。冷庫建有滿足物品時空溫度要求的功能區,包括但不限于低溫穿堂或封閉月臺、預冷間或復冷間等;冷庫門配備有與運輸車輛對接的密封裝置、防撞設施、冷庫門有冷風幕或耐低溫透明門簾等;冷藏車、冷庫配備必要的溫度數據采集終端和溫度監控系統。
通過競爭性評審方式擇優確定1家申報企業為項目承辦企業,采取先建后補方式,按照項目階段性驗收結果撥付,項目建設進度達到50%以上,按總投額*40%撥一部分,項目總體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撥付剩余獎補資金。獎補資金則按照不超過投資總額的40%,最高則不超過40萬元的標準支持。
第三章 資金使用與撥付
第六條 專項資金用于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支出,不得用于征地拆遷、人員經費等經常性開支以及提取工作經費,不得用于發放津補貼、獎金、福利,不得挪作他用。對已獲中央、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請或安排支持。
第七條 專項資金采取先建后補的方式,按照程序批準后,應及時分配下達項目承辦企業。專項資金應嚴格按照資金拔付程序進行拔付。
第八條《玉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玉山縣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玉府辦〔2025〕19 號)、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合同及相關支付政策作為專項資金支付、結算的主要依據。項目資金撥付由承辦企業向縣商務局提出撥付申請,填寫資金撥付申請表并附相關資料。
第九條 縣商務局、縣供銷聯社及第三方組建的驗收小組,結合各自職責按照《江西省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項目考核驗收暫行辦法》(贛商務流通字〔2024〕33 號),對承辦企業所做工作進行考核驗收,本縣驗收合格后,由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專班辦公室(以下簡稱“工作專班辦公室”)牽頭對承辦企業驗收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結果經過公示無異議后,工作專班辦公室出具同意撥付文件,由縣財政局、縣商務局、縣供銷社撥付相應資金。
第十條 項目承辦企業未能如期完成項目建設或未通過省級績效評價、專家驗收,將不予撥付承辦企業相應試點項目專項資金補助,并對項目承辦企業追回前期已撥付的專項資金。
第四章 項目資金管理及監督
第十一條 我縣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并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賬務核算,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做好資金使用臺賬,自覺接受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項目承接主體應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財務管理機構、配備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妥善保存支持項目的實際費用支出憑證和有關原始票據,積極配合主管部門的專項檢查。
第十三條 對于項目承辦企業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專項資金及違反規定使用專項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要求全額追回已撥付的款項,終止承辦協議,取消該項目單位承辦資格,并追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專項資金支出需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第十五條 縣商務局、縣供銷聯社應建立健全項目檔案,對項目評審、建設、績效評價、驗收等各個環節的檔案材料進行整理、歸檔,做到資料詳實、手續齊備、程序合規,縣商務局、縣供銷聯社應建立本部門專項資金臺賬,及時、準確記錄資金使用情況。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玉山縣縣域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專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