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玉山縣巖瑞鎮董某輝在網上散布謠言查處情況的通報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2-26742 | 主題分類 | 回應關切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 |
| 發布日期 | 2022-06-24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回應關切 |
2022年6月21日下午,網上(抖音短視頻平臺)傳出一則信息:一名男子渾身涂著泥巴、四肢張開伏在水邊,另一男子用玉山方言配音:“這是誰家的人,在排灌站這里,快拿回去,已經死了、都硬了!”發現該視頻后,玉山縣公安局高度重視,迅速展開核查,經分析研判,發現視頻中所謂“遇難者”腹部和手臂有活動的現象,遂判定這是網絡謠言。
經查明,制造散布網絡謠言者系玉山縣巖瑞鎮人董某輝。2022年6月21日下午2時許,董某輝和董某國到巖瑞鎮中壇村一處排灌站游玩,期間下水洗澡,在洗澡過程中,董某國用泥巴搓涂身體,背部無法自行搓到,就讓董某輝幫助搓涂。之后,董某國四肢張開伏在水邊的地上,此時董某輝用手機拍攝視頻并說話配音,隨后通過抖音短視頻平臺將視頻發到網上。該視頻傳播開后,引發網民熱議,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目前,董某輝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公安機關已責令其寫下《悔過書》,在網上澄清事實并公開道歉。

網絡絕非法外之地,網絡造謠傳謠是違法犯罪行為。對于在網上故意散布險情、謊報疫情和警情者,公安機關將堅決予以嚴厲打擊,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對于類似的網絡謠言,請大家一定要理性對待,保持足夠的警覺,堅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若發現身邊有人在網上造謠傳謠,請立即報警。我們一起努力,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秩序,營造健康安全的網絡環境。
玉山縣公安局
2022年6月23日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