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2025年下半年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典型案例曝光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5-72660 | 主題分類 | 公示公告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應急管理局 |
| 發布日期 | 2025-09-19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公示公告 |
為進一步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強化震懾和警示教育作用,玉山縣安防辦對下半年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典型案例進行公布。
案例一:玉山縣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隱患管理類違法案
基本案情:2025年8月13日,玉山縣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危化行業執法人員根據全市高溫季節專項檢查,發現玉山縣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內電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甲類車間部分電器接線不防爆);屬重大安全隱患,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和《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第十二條的規定。
法律依據及處罰:玉山縣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和《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序號第46、裁量階次A檔的規定,決定給予責令限期消除事故隱患并處人民幣壹萬叁仟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該公司已經履行了消除事故隱患,并在規定時間內向指定銀行繳納了罰款。
案例二:玉山縣某某貿易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隱患管理類違法案
基本案情:2025年8月11日,玉山縣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危化行業執法人員根據全市高溫季節專項檢查,發現某某貿易有限公司甲類分裝車間使用不防爆電器(電子秤);屬重大安全隱患,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和《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第十二條的規定。
法律依據及處罰:玉山縣某某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和《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序號第46、栽量階次A檔的規定,擬對該公司作出責令限期消除事故隱患并處人民幣壹萬叁仟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該公司已經履行了消除事故隱患,并在規定時間內向指定銀行繳納了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