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仙巖鎮征兵工作獎懲實施辦法(試行)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3-50022 | 主題分類 | 政策文件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仙巖鎮 |
| 發布日期 | 2023-12-12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政策文件 |
仙巖鎮征兵工作獎懲實施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規范征兵工作,根據《關于印發〈玉山縣征兵工作獎懲激勵規定〉的通知》玉府發〔2021〕9號文件精神,經鎮黨委議軍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規定
根據各村(居)征兵任務數及完成情況下撥征兵工作獎補經費。對征兵任務數超額完成的單位實施獎補。
1.根據好重選優,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額外完成送兵任務的村(居)進行翻番獎勵。在完成全年任務的基礎上,每多送一名新兵的村(居)獎勵5000元;超額輸送2名新兵的村(居)獎勵15000元;超額輸送3名新兵的村(居)獎勵35000元,以此類推,上不封頂。
2.征兵工作人員認真負責,廉潔公正辦事,配合工作得力,成績突出的,優先從所在村(居)評選先進個人。
3.為更好鼓勵大學畢業生應征入伍,每送一名本科畢業生入伍獎勵該村5000元,每送一名大專畢業生入伍獎勵該村3000元。
4.對大學畢業生參軍退役后除享受相關政策優惠外,依據本人自愿的原則,在鎮相關單位需要招人時,經考核合格后,可優先錄取。
二、懲處規定
1.全鎮按照戶籍人口數下達全年各村體檢任務數和征兵任務數。要求各村高質量完成體檢任務數,杜絕自我淘汰,體檢中自我淘汰的不計入任務數,每差一名體檢數罰500元,每差一名大學畢業生體檢數罰1000元。
2.因病史調查不細、審查把關不嚴,造成新兵入伍后出現退兵的村,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所在村(居)當年不得評先評優。應征青年入伍后因怕苦怕累、不愿接受部隊紀律約束,以自殘、絕食和拒絕參加部隊正常訓練等行為拒服兵役的,其所在村(居)民兵連長予以免職,村民兵連指導員作出書面檢查,當年度不予評先評優。
3.各村年度征兵任務的完成情況將作為村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據,同時對未完成送兵任務的村(居)進行經濟處罰——小村(埂頭村、后陳村、竹川村、平埂村、桑園村)連續三年未完成送兵任務的;中村(黃茅塢、毛家壟村、中店村)連續兩年未完成送兵任務的;大村(毛家社區、吳家社區、官溪社區、橋棚村、黃坳村)當年未完成送兵任務的,處以罰金10000元。受處罰后第二年仍未完成送兵任務的,處以兩倍罰金20000元,以此類推。
三、其它
(一)各村(居)根據實際情況,對入伍參軍的青年給予獎勵,具體金額由各村(居)兩委自行決定。
(二)本辦法由仙巖鎮人民武裝部負責解釋。
(三)本辦法自2023年7月12日實施,試行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