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股橋鄉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及職能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5-73306 | 主題分類 | 機構職能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四股橋鄉 |
| 發布日期 | 2025-10-10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機構職能 |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辦公地址:玉山縣四股橋鄉
辦公電話:0793——2320018
依 據:根據《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調整各鄉鎮(街道)職責機構及下屬事業單位的通知》(《玉辦字[2024]31號)精神
負責人:周發亞
職能職責
(一)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嚴格執行基層黨組織建設各項制度:統籌抓好基層黨建工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強化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落實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強基層宣傳思想文化、意識形態工作。健全完善黨建引領基層體系,強化基層治理平臺建設,進一步增強黨在農村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
(二)促進經濟發展。編制實施轄區各項社會事業發展規劃。深化農村改革,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高農村發展質量,加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和城鄉融合發展。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田水利建設和各項公益事業建設。深化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樹立健康文明新風尚。維護經濟秩序,營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
(三)強化公共服務。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移民、扶貧、民政、教育、體育、文化、旅游、衛生健康等方面相關政策。拓寬服務渠道,改進服務方式,建立健全群眾辦事一次辦結機制。推進鄉便民服務平臺標準化建設,實行“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提升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四)實施綜合管理。落實轄區內村鎮建設管理、社會治理、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審批、綜合執法等工作,承擔組織領導、推進實施、綜合協調等職責。落實轄區內相關行政事務常態化管理。統籌協調區域內相關力量,協助做好監督檢查等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
(五)領導基層自治。領導村民委員會建設,健全自治平臺,推進村民委員會自治。組織村民和單位參與行政村建設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推進村務公開、財務公開。
(六)維護安全穩定。負責轄區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建立應對突發緊急事件的處理預案,做好安全生產、防火、防汛、防疫、防災、食品藥品安全等應急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強“全要素網格”建設,落實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綜合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作用,及時化解轄區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七)動員社會參與。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村民等社會力量參與行政村治理,引導轄區內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整合區域內各種社會力量為轄區發展服務。
(八)做好國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和上級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政內設機構
1. 黨政辦公室。承擔綜合協調、調查研究、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檔案、重要會務、后勤服務、財務和財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人民武裝、人事、機構編制和老干部等工作,聯系人大、政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 黨建辦公室。擬訂并組織實施基層黨組織建設規劃,負責基層黨的建設和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工作,加強和完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與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黨員教育、發展、監督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擔組織(人才)、宣傳(意識形態)、統戰(民族宗教)、社會工作、群團組織等日常事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基層黨組織建設規劃,負責基層黨的建設和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工作,加強和完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與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黨員教育、發展、監督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擔組織(人才)、宣傳(意識形態)、統戰(民族宗教)、社會工作、群團組織等日常事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經濟發展辦公室。擬定鄉鎮(街道)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經濟工作的協調、服務和管理。負責鄉鎮(街道)財政預決算編制和各項資金的管理。協助稅收征管工作,加強財源建設。負責經濟指標考核數據統計,優化營商環境,落實招商引資政策,管理和服務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負責鄉鎮(街道)工業、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糧食、林業、水利、商貿、旅游、國有及集體資產管理、生態環境保護、資源資產、規劃建設、交通運輸等工作。協調審計、物價、公共資源交易等方面的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民生服務辦公室。擬訂并組織實施各項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計劃,承擔鄉鎮(街道)社會事務和民生服務工作。負資項目建設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等工作。承擔鄉鎮(街道)民政、教育、體育、文化、衛生健康、醫療保障、就業、社保、殘疾人權益、退役軍人保障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平安法治辦公室。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信訪維穩等工作;加強網格化社會治理服務工作,督辦公共服務熱線受理交辦事項;指導協調民事糾紛調解處理和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協調綜治工作平臺;負責安全生產、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1.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鄉鎮(街道)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受理和辦理。協調派駐部門,推動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進駐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實現一站式審批服務。優化審批服務工作流程,管理服務窗口及其工作人員,制定和完善相關制度。維護政務服務網等信息系統的運行,為村(社區)便民服務點提供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提供農、林、水、牧、漁產業的技術咨詢指導服務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退役軍人服務工作,做好就業創業扶持、信訪接待、權益保障、關系轉接、聯絡接待、困難幫扶、信息采集、走訪慰問等服務工作。
2.綜合行政執法隊。根據賦權、委托,依法行使轄區內應急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社會保障、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農業、林業、水利、文教衛生等行政執法,協助上級相關執法部門開展執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