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司法局2025年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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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000000/2025-66330 | 主題分類 | 財政預決算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司法局 |
| 發布日期 | 2025-03-12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財政預決算 |
玉山縣司法局2025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玉山縣司法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人員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玉山縣司法局2025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玉山縣司法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玉山縣司法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縣司法局是縣政府(縣委)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主要職責是:
1、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負責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各鄉鎮政府規范性文件和縣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3、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4、負責管理、監督、指導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5、負責擬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對外合作交流,承辦涉港澳臺的法律事務。
6、負責研究擬訂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
7、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工作,負責律師資格的審核報批工作。
8、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安全生產統計分析,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指導律師、公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 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服務。
9、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5年玉山縣司法局共有預算單位2個,包括司法機關和1個二級預算單位,二級預算單位具體包括:江西省玉山縣公證處。
本單位設立 12 個內設機構,分別是政工科、辦公室、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合法性審查股、社區矯正管理股、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行政復議應訴股、行政執法
協調監督股、律師工作股、公證鑒定仲裁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普法與依法治理股。派出了各鄉鎮共 16 個副科級司法所。
編制人數小計:其中:行政編制人數57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0人,部分補助事業編制人數 15人。實有人數113人,其中:在職人數64人,行政在職人數52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 0人,部分補助事業在職人數12人。離休人數0人,退休人數31人,遺屬人數2人,其他人數16人。
第二部分 玉山縣司法局2025年部門預算表
十一張表(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玉山縣司法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玉山縣司法局收入預算總額為1330.5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9.15萬元,原因是本年度在職人員較上年度增加,相應的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增加,財政撥款收入1227.3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3.95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其他收入103.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25.2萬元,原因是用于基層司法所開支,與公證業務開支。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玉山縣司法局支出預算總額為1330.5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9.15萬元,原因是本年度在職人員較上年度增加,相應的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增加,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189.5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4.14萬元,原因是本年度在職人員較上年度增加,相應的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增加,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012.6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15.6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60.26萬元,資本性支出1萬元。項目支出14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01萬元,原因是用于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普法宣傳,法治建設,人民調解等項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96萬元,資本性支出45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公共安全支出1330.5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36.02萬元,原因是所有支出全部劃分為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91萬元,原因是本年度未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0.96萬元,原因是本年度未劃分住房保障支出。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012.6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39.2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11.6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74.9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60.2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7.74萬元;資本性支出4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61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玉山縣司法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1227.3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3.95萬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公共安全支出1227.3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0.82萬元,原因是所有支出全部劃分為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91萬元,原因是本年度未劃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0.96萬元,原因是本年度未劃分住房保障支出。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086.3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000.4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5.6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60.26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14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45.01萬元,原因是用于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普法宣傳,法治建設,人民調解等項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96萬元,資本性支出45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玉山縣司法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增(減)0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5年玉山縣司法局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增(減)0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5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65.61萬元,比2024年預算減少75.15萬元,下降53.39%,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減少一般性支出。具體支出情況是:辦公費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增加2.5萬元;電費1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增加15萬元,原因是用于辦公用房每月電費支出;勞務費1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增加10萬元,原因是本年度勞務派遣人員增加,用于支付保潔保安、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人員勞務費;工會經費1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減少15萬元;福利費10.6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減少6.97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1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增加10萬元。
(如無,則說明“本部門無行政參公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86.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2.9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7.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9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2輛。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1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本年度無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項目情況說明
1.司法業務資金項目
①項目概述
1、通過司法矯正專線縱向網和“心岸”平臺的使用,使局機關及各司法所更好的實施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使矯正人員在不與社會脫節的情況下,得到教育和改造,有效減少了社區矯正人員再犯罪風險,維護了社會穩定。
2、通過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免費提供法律援助,以保障其合法權益。大大提升了法律援助的普及度,創造了良好生活環境,為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提供了保障。
3、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強化全民學法用法,提升全縣公民法治素養,建設法治玉山,法治社會,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組織保障、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健全完善行政預防調處化解體系,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持續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保障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社會和諧穩定。
4、通過基層司法業務建設、人民調解預防、排查和化解社會矛盾。大大提升了社會的安全穩定,創造良好生活環境,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5、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中心,以推動普法服務大局為抓手,進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動形成新發展階段全民普法新格局,奮力譜寫打造現代化美麗玉山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②立項依據
延續性項目
③實施主體
玉山縣司法局
④實施方案
按照年度工作計劃實施
⑤實施周期
2025.01-2025.12
⑥年度預算安排
年度預算安排141萬元。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玉山縣司法局“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46萬元。較上年度預算安排增加31.5萬元,增加原因是單位執法執勤車輛已經達到報廢年限,經多次維修仍舊無法正常使用,需報廢處理,本年度需置換一輛執法執勤用車。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費10萬元,比上年減少2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用支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萬元,比上年增加8.5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車輛維修費暫未支付,將在本年度支付。
公務用車購置費25萬元,比上年增加25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執法執勤車輛已經達到報廢年限,經多次維修仍舊無法正常使用,需報廢處理,本年度需置換一輛執法執勤用車。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非財政撥款結余:事業單位除財政撥款收支、經營收支之外的各非同級財政撥款專項資金收入與其相關支出相抵后剩余滾存的、須按規定用途使用的結轉資金。
(九)上年結轉:年度終了時,未全部執行或未執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結合各部門實際,參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反映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