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司法局2022年度決算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4-54942 | 主題分類 | 財政預決算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司法局 |
| 發布日期 | 2024-04-25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財政預決算 |
玉山縣司法局2022年度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玉山縣司法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單位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玉山縣司法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1、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負責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各鄉鎮政府規范性文件和縣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3、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4、負責管理、監督、指導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5、負責擬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對外合作交流,承辦涉港澳臺的法律事務。
6、負責研究擬訂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
7、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工作,負責律師資格的審核報批工作。
8、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安全生產統計分析,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指導律師、公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 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服務。
9、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基本情況
本單位設立 12個內設機構,分別是政工科、辦公室、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合法性審查股、社區矯正管理股、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行政復議應訴股、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律師工作股、公證鑒定仲裁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普法與依法治理股。派出了各鄉鎮共16個副科級司法所。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 2個,包括:玉山縣司法局及所屬二級單位玉山縣公證處。
本單位2022年年末實有人數62人,其中在職人員62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0人(不含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年末其他人員18人;年末學生人數0人;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29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收入總計1778.76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2021年增加235.67萬元,增長15.3%;本年收入合計1778.76萬元,較2021年增加235.67萬元,增長15.3 %,主要原因是:人員增資,公用經費及項目經費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1778.76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經營收入0 萬元,占0 %;其他收入 0 萬元,占 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支出總計1778.76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1778.76萬元,較2021年增加235.67萬元,增長15.3%,主要原因是:人員增資,公用經費及項目經費增加;年末結轉和結余 0萬元,較2021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主要原因是:無。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1279.98萬元,占72.0%;項目支出498.78萬元,占28%;經營支出0萬元,占0%;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114.83萬元,決算數為 1778.76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4.1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002.83萬元,決算數為1286.6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4.2%,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職工工資福利、公用開支及項目開支。
(二)城鄉社區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12萬元,決算數為431.7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85.5%,主要原因是:用于玉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玉山縣司法局、玉山縣檔案局三家業務用房工程款。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60.3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干部職工公積金繳納。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79.98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1004.49萬元,較2021年增加238.1萬元,增長3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玉山縣公證處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納入匯總。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250.55萬元,較2021年增加7.54萬元,增長3.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玉山縣公證處商品服務支出納入匯總。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2.53萬元,較2021年增加2.7萬元,增長27.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及遺屬補助支出增加。
(四)資本性支出12.42萬元,較2021年增加12.42 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用于辦公設備購置。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全年預算數為50萬元,決算數為11.27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22.5%,決算數較2021年減少31.78萬元,下降73.8%,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全年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 %,決算數較2021年增加(減少) 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數較全年預算數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這項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為:本年度無這項支出。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全年預算數為30萬元,決算數為5.35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7.8%,決算數較2021年減少24.2萬元,下降81.9%,主要原因是本單位嚴格按照無公函不接待控制公務接待支出。決算數較全年預算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等支出,現場、實地學習考察減少,部分轉為線上進行。全年國內公務接待37批,累計接待46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計接待0人次,主要為:本年度無外事接待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9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全年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0%,決算數較2021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全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決算數較全年預算數增加(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全年預算數為20萬元,決算數為5.92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29.6%,決算數較2021年減少7.58萬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線下活動部分轉為線上,公務用車減少,年末公務用車保有2輛。決算數較全年預算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線下活動部分轉為線上,公務用車減少。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39.51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較上年決算數減少3.51萬元,降低1.4%,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5.6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5.6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2.4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87.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2.42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87.4%,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單位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見公開10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其中車輛中的其他用車主要是本單位無其他用車。
九、預算績效評價情況說明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納入2022年度部門預算范圍的二級項目1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80萬元,占項目支出總額的16.0%。
(二)單位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將2022年度《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自選1個項目)進行公開。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應對報表項目、政府收支分類科目進行適當說明。(以財務會計制度、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以及部門預算管理等規定為準,可結合部門實際情況適當細化)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支出: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