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 工作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2-23928 | 主題分類 | 政策文件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市監局 |
| 發布日期 | 2022-05-09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政策文件 |
玉市監【2022】1號
玉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 工作實施方案
各分局,各股室,執法大隊:
《玉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局長辦公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2022 年 2 月 15 日
玉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涉企信息
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內部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和管理應用工作,進一步加強數據運用,健全完善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體系,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復函》(國辦函〔2016〕74 號)的相關要求,以及《上饒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制定本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一、總體要求
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以下簡稱公示系統),建立體系完整、責任明確、高效順暢、監督有力的工作機制,全面、及時、準確地將市場監管系統產生的涉企信息統一歸集記于企業名下。樹立“公示即監管”的理念,除涉及個人隱私、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社會公眾利益的信息外,依法向社會公示履職過程中產生的涉企信息,從而實現我局市監領域涉企信息“應歸盡歸”“應公示盡公示”。
二、基本原則
(一)合法規范。各股室、各單位應將依法履職過程中產生的應當公示的企業信息,按照“誰產生、誰公示、誰負責”的原則,通過有效的信息化手段歸集至公示系統并記于企業名下。
(二)及時準確。各股室、各單位應按照信息公示時限的有關 要求歸集信息,確保所提供信息準確、全面。
(三)共享共用。各股室、各單位應積極推進公示系統信息嵌入各業務系統及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信息查詢、應用和反饋機制, 推進共享共用。
三、歸集內容
公示系統歸集公示的涉企信息主要包括:
(一)行政許可信息,包括行政許可的準予、變更、延續、注銷、撤銷、備案等;
(二)行政處罰信息,包括適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相關信息,僅受到警告行政處罰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此項信息等新案管系統使用后再歸集)
(三)抽查檢查結果信息,包括雙隨機抽查、監督檢查、監督抽查等;
(四)食品黑名單信息;
(五)授予或者認可的榮譽信息;
(六)對企業實施扶持政策信息;
(七)知識產權、股權出質登記信息;
(八)專利信息,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等;
(九)廣告資質信息;
(十)企業標準信息;
(十一)商標信息;
(十二)信用承諾信息;
(十三)責令改正信息;
(十四)其他應當公示的信息。
四、歸集路徑和方式
機關各股室、各單位應當按照“誰產生、誰歸集”“誰歸集、誰公示”“誰公示、誰負責”的原則,在規定期限內將產生的相關數據采取人工歸集或其他方式,通過互聯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協同監管子系統、上饒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或其他信息傳遞方式,將本部門產生的企業信息傳遞至公示系統并記于企業名下,實施聯合懲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深刻認識企業信息歸集公示的重要意義,按照《方案》的統一部署,明確工作任務、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工作扎實推進。
(二)落實工作責任。目前,涉企信息數據歸集工作已納入省、市、縣營商環境評價及考核,省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商事制度改革組和我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聯席工作會議辦公室會定期對各單位、各部門數據歸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凡是無正當理由造成我局該項工作被省、市、縣級通報的,將對涉及的股室(單位)進行全局通報,涉及的股室(單位)取消年終評先資格。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股室、各單位要建立健全數據質量評估檢查機制,開展經常性數據質量檢查,定期查缺補漏,嚴格把好數據處理、審核、評估關,確保數據公示及時、完整、真實、準確。
請各相關股室明確 1名涉企信息歸集工作負責人員,于 2022年2月20日前將《涉企信息歸集工作聯絡員表》(見附件1)《涉企信息歸集項目、聯合懲戒措施表》(見附件2)報送至市場主體信用股。
附件 1:
涉企信息歸集工作聯絡員表
填報單位: 填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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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員姓名 |
職 務 |
聯系電話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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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涉企信息歸集項目、聯合懲戒措施統計表
填報單位: 填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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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信息歸集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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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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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懲戒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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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措施名稱 |
實現途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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