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玉山縣職業病防治“三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5-64668 | 主題分類 | 政策文件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南山鄉 |
| 發布日期 | 2025-01-10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政策文件 |
關于印發玉山縣職業病防治“三項行動”
實施方案的通知
縣疾病控制中心(縣衛生綜合監督執法局),相關職業病防治技術服務機構:
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進一步加大職業病防治工作力度,根據《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江西省疾病預防控制局關于印發江西省職業病防治“三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衛職業字〔2024〕5號)和《上饒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上饒市職業病防治“三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饒衛字〔2024〕73號)要求,結合玉山實際,制定了《玉山縣職業病防治“三項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1.玉山縣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擴面行動實施方案
(2024-2025年)
2.玉山縣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擴面行動實施方案
(2024-2025年)
3.玉山縣職業病防治機構提質合規行動實施方案
(2024-2025年)
玉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9月18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附件1
玉山縣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擴面行動
實施方案(2024-2025年)
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是職業病防治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也是玉山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部門了解和掌握轄區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分布情況,進行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基礎。為進一步推動各地摸清轄區內存在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底數,促進用人單位依法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合法權益,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擴面行動,2024年底,工業領域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達到全覆蓋。2025年底,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10人及以上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應報盡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質量明顯提升。
二、工作范圍
全縣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10人及以上用人單位。
三、工作任務
(一)安排部署階段(2024年9月-10月)
1.建立可能存在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數據庫。縣疾控中心以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系統、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中的企業名單和職業健康體檢機構體檢名單等數據為基礎,組織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職業健康體檢機構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對本轄區用人單位基礎信息進行初篩,建立轄區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領域可能存在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數據庫(以下簡稱“數據庫”),并于9月底前將“數據庫”報送至縣衛生健康委政策法規監督股(數據庫具體模板待省印發后速轉發各單位,望加緊實施)。
2.加強部門協調聯動。縣衛健委政策法規監督股、縣疾控中心要加強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應急管理、國資委、稅務、市場監管、統計、工會等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獲取轄區內用人單位名稱、行業、所在地等基礎信息,不斷補充完善轄區“數據庫”。
3.發揮衛生監督執法作用。縣疾控中心要對“數據庫”進行核實確認和補充完善。要加強與鄉鎮街道、工業園區職業健康管理部門的聯系,充分發揮衛生協管員的作用,及時發現存在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線索,并將其納入“數據庫”。我縣在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以及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服務和衛生監督協管員日常工作中發現的,未申報、停產停業6個月以內但未注銷的用人單位必須納入“數據庫”。縣疾控中心要會商后于每季度次月7日前將補充確認后的“數據庫”報送至衛健委政策法規監督股。
4.制定工作方案。衛生健康委政策法規監督股職業衛生工作人員根據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本地職業病危害申報工作實際及納入“數據庫”用人單位情況,制定本轄區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擴面行動工作方案,按年度確定申報工作任務及目標,細化具體的任務分工、推薦措施和要求。
(二)申報擴面階段(2024年9月-2025年9月)
1.開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告知動員。縣疾控中心要通過發放告知單、發布公眾號信息等多種形式開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宣傳動員活動,指導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主動申報。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專題培訓,重點對申報程序、企業行業類型、勞動者人數和職業病危害因素辨識等內容進行講解,使用人單位掌握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程序、內容和要求,提高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質量和信息準確性。
2.開展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入戶指導。縣疾控中心根據確定的轄區內“數據庫”,組織協調職業衛生技術支撐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指導未申報的用人單位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縣疾控中心等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要在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中小微企業職業健康幫扶、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等工作時,重點加強對應報未報用人單位的指導力度,在為用人單位提供職業健康服務時,要對其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進行指導。縣疾控中心在組織開展職業衛生分類監督執法、“雙隨機”檢查等工作時,要對用人單位申報信息進行核對,并指導用人單位完善申報信息,提高準確性。
3.開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分析調研。衛健委政策法規監督股要加強對申報工作情況的分析,及時了解進展并指導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對于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但未申報的用人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法規宣講和幫扶指導,推動其落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法定責任,要主動會縣疾控中心每年至少聯合開展一次申報擴面行動工作情況調研,重點對職業病危害嚴重領域用人單位是否完成申報,申報的行業類別、規模、職業病危害因素等信息進行調研,完善工作措施。
(三)全面總結階段(2025年10月-12月)
縣疾控中心要做好全面總結工作,客觀評價和總結申報擴面行動工作成效,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將申報擴面行動總結報告書面報送衛生健康委政策法規監督股。總結報告應包括申報擴面行動開展情況、典型經驗做法、取得成效、存在問題與建議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視程度,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積極發揮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強化組織領導和部門協同,壓實成員單位的行業管理責任,共同指導用人單位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細化工作措施,落實責任,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匯聚多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逐步遞次推進,加強統籌實施。各單位要按照“突出危害嚴重,兼顧危害一般,統籌大中型和小微型用人單位”的原則,除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領域外,可根據本地區行業特點,增加申報擴面行業領域,逐步推動所有行業領域和規模類型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應報盡報。注重發揮中央企業、國有企業、大中型企業示范帶動作用,集團總部要加強對下屬單位的職業健康管理,實現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全覆蓋。
(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環境。衛健委政策法規監督股、各單位要加強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培訓工作的指導,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充分利用網站、電視、移動終端等各類媒體平臺和《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安康杯”競賽、健康企業建設、健康達人建設、職業健康知識“五進”活動等各種途徑,強化動員,教育引導用人單位落實法定責任,開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附件2
玉山縣中小微企業職業健康幫扶行動
實施方案(2024-2025年)
中小微企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對于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就業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推動中小微企業職業健康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提高職業健康防護能力和水平,依法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切實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中小微企業職業健康幫扶,推動中小微企業規范職業健康管理,提升勞動者的職業健康保護水平。2024年和2025年,每年縣疾控中心幫扶中小微企業數量不少于20家。2025年底,幫扶企業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職業健康檢查開展率、職業健康培訓率均達到100%。
二、工作范圍
全縣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中小微企業。
三、工作任務
(一)安排部署階段(2024年9月-10月)
1.確定幫扶對象。縣疾控中心要根據轄區內存在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行業和規模分布情況,并結合本轄區職業健康工作實際,以礦山、建材、冶金、化工等行業領域中小微企業以及職業病危害嚴重、有職業病或疑似職業病病例、納入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的中小微企業為重點幫扶對象,可根據實際情況擴大幫扶對象范圍,建立中小微企業職業健康幫扶名單。中小微企業根據國家統計局印發的《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確定。幫扶對象名單請于9月30日之前報送至衛健委政策法規監督股。
2.建立幫扶團隊。縣疾控中心要組建幫扶專家團隊,會同第三方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玉山縣人民醫院、玉山博愛醫院)積極參與,強化中小微企業職業健康技術支持力量。幫扶團隊開展幫扶企業職業病危害現狀摸底,因企施策,提供專業、科學、具體、有效的幫扶指導。各單位要試點職業健康巡診巡助制度,擴大中小微企業職業健康幫扶范圍。
3.制定幫扶方案。縣衛健委政策法規監督股要根據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本地技術支持力量及政策支持力度,綜合考慮轄區內幫扶企業的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培訓等工作開展情況,因地制宜制定幫扶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建立幫扶工“數據庫”檔案,實行“一企一策一臺賬”,結合年度工作目標明確每年的幫扶對象、任務分工、具體措施和完成時限,確保有效完成年度幫扶工作任務。
(二)開展幫扶階段(2024年9月-2025年9月)
1.開展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辨識。縣疾控中心要組織幫扶團隊指導企業對所有工作場所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辨識。根據辨識結果和企業需求,指導企業開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防護用品配發、職業病防護設施及職業衛生檔案管理等工作。結合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項目結果,指導企業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和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等工作。
2.建立一套實用的職業健康管理制度。縣疾控中心要組織幫扶團隊幫助企業梳理現有職業健康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信息,根據企業現狀,建立一套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和企業實際需求、可操作的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指導企業開展職業衛生管理自查,依法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
3.開展一次現場職業病危害告知和防護用品配置指導。縣疾控中心要根據企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現場指導企業在廠區相應工作場所醒目位置設置告知欄、張貼告知卡及警示標識,開展職業病危害合同告知。幫助企業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置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配備,針對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4.舉辦一次職業健康培訓。縣衛健委政策法規監督要通過專家授課、網絡培訓等方式,進一步加強對中小微企業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重點就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職業病防治管理等內容進行講解,提高主要負責人的職業病防治意識和職業健康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幫助企業組織全體勞動者開展職業健康培訓,重點對勞動者職業病防治相關權利與義務、職業病危害防護基礎知識、個體防護用品佩戴等進行講解,提高勞動者個人防護意識和水平。要加強與人社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利用工傷保險基金預防費用,支持企業開展職業健康培訓,加強對一線工人、青年職工、女職工的職業健康教育。
5.開展一次超標崗位職業病危害治理。對于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崗位的企業,縣疾控中心要針對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問題,結合企業實際,提出整改措施建議,幫助制定整改方案,指導企業開展整改工作。
(三)全面總結階段(2025年10月-12月)
縣疾控中心要做好全面總結工作,客觀評價和總結幫扶行動工作成效,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將幫扶行動總結報告書面報送衛生健康委政策法規監督股。總結報告應包括幫扶行動開展情況、典型經驗做法、取得成效、存在問題與建議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升服務意識。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實際,細化中小微企業職業健康幫扶工作任務,保障幫扶工作所需經費,壓實工作責任,認真組織實施。要將幫扶工作與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素養監測與干預、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擴面行動等工作統籌謀劃、協同推進。要增強主動服務的意識,針對中小微企業在職業病防治中的“急難愁盼”問題,重點研究,優先予以幫扶解決,切實推動中小微企業規范職業健康管理,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
(二)加強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衛生健康委政策法規監督股、縣疾控中心要加強協同配合,建立定期溝通、信息共享和協作聯動工作機制,要加強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稅務、工會等部門的協作,用好現有中小微企業的各項幫扶政策,在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同時,助力中小微企業的發展,切實提高中小微企業開展職業病防治的內生動力。鼓勵各地區充分利用工傷預防費用、職業病防治項目等支持開展中小微企業職業健康幫扶工作。
(三)加強宣傳指導,及時總結推進。縣疾控中心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中小微企業主動參與、積極配合。要加強調研,指導解決幫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營造有利于幫扶行動開展的良好氛圍。要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總結,通過問卷調查、勞動者訪談、現場調研等多種形式,分析幫扶效果,不斷改進完善幫扶措施,逐步構建可持續的長效幫扶機制。
附件3
玉山縣職業病防治機構提質合規行動
實施方案(2024-2025年)
為健全完善我市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規范職業病防治機構工作和服務管理,進一步提升職業病防治機構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的能力,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規范職業病防治機構開展職業病危害監測評估、工程防護、檢測評價、診斷救治、職業健康檢查等工作,提高技術支撐能力和服務質量,加大監管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完善專項行動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和措施,切實維護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到2025年底實現以下目標:
(一)縣疾控中心基本達到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加強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的建設標準,能夠規范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承擔85%以上的國家職業病防治項目監測任務。
(二)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填報技術服務信息報送卡,上報率達到100%;監管覆蓋率達到100%,評估檢查發現問題整改率達到100%,出具虛假證明文件及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等違法案件查處率達到100%。
(三)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玉山縣人民醫院、玉山博愛醫院)個案信息報告率與職業病診斷機構報告率均≥95%;質控覆蓋率每兩年達到100%,質控發現問題整改率達到100%;上述兩類機構未履行信息報告義務(不報、遲報、瞞報、謊報)、出具虛假或者失實的證明文件、質控不合格且未按照要求整改仍開展工作等違法違規案件查處率達到100%。
(四)塵肺病患者集中鄉鎮(社區)康復服務覆蓋率≥90%;塵肺病患者建檔率≥95%。
(五)縣疾控中心每年要結合“幫扶行動”深入到20家以上用人單位開展技術指導、幫扶、調查等工作,不斷增強幫扶企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和防控能力,要加強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能力建設。
二、工作范圍
縣疾控中心、全縣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以及外地來我縣開展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的技術機構。
三、工作任務
(一)加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
1.建設能力建設“底檔”庫。縣衛健委政策法規監督股要對照《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和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能力建設標準,結合轄區內職業病防治技術服務機構所承擔的職責任務,全面梳理當前基礎設施、人才隊伍、能力建設等情況,查找自身技術支撐能力差距,建立能力建設“底檔”庫。
2.制定能力提升“攻堅”計劃。在摸清“家底”的基礎上,我委要深入分析查找問題根源,并按照“一地一策”“一單位一方案”的原則,制定能力提升“攻堅”計劃,按年度確定建設目標。縣疾控中心要對照能力建設標準,盡快補齊“短板”。“硬件”不足的,要加快配齊儀器設備,并強化理化實驗室及通用儀器設備的共享共用,避免重復建設、閑置浪費。“軟件”不足的,要按照規定的職責任務和核定的人員編制,配備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檢測檢驗和職業衛生工程等專業技術人員,持續提升其業務能力。縣疾控中心職業衛生關鍵設備、核心檢測能力均基本滿足要求,能夠規范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工作,滿足轄區內職業病防治要求。
(二)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能力確認
縣疾控中心建設達標后,要積極申請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能力確認。市衛生健康委行政部門將聯合疾控部門組織專家對所轄縣區疾控部門進行能力確認,建立能力確認工作檔案備查并及時報送通過能力確認的機構名單,組織能力確認所需專家將從省職業健康和放射衛生專家庫技術評審組抽選。縣疾控中心要積極申請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已取得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的,直接確認具備相應能力。對其他機構,圍繞是否具備監測任務必需的工作場所、儀器設備、檢測評價能力、專業人員及質量控制能力等方面開展能力確認。
(三)強化技術服務活動事中事后監管
1.加強規范從業管理。縣疾控中心要綜合運用檢測能力比對、“雙隨機”檢查、延伸檢查、舉報核查等監管方式,加強對轄區內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的事中事后監管,壓實技術服務機構依法規范從業的主體責任。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追究技術服務機構及相關參與人員的法律責任。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以及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轉讓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等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加強質量控制考核。縣疾控中心要積極配合省職防院加強轄區內技術服務機構的質量控制考核,對質量控制考核發現的問題,縣衛健委政策法規監督股將督促技術服務機構按期完成整改,并及時將質量控制考核工作情況及問題整改情況報送省衛生健康委職業健康處。縣疾控中心要加強質量控制考核與監督執法雙向聯動,建立質量控制考核臺賬,定期聯合開展“回頭看”,實行動態實時銷號,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對質量控制考核不合格且未按要求整改、多次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機構,要依法嚴肅處理并及時向省衛生健康委報請依法注銷不具備資質認可或備案條件的機構。
3.加強信息報告管理。各技術服務機構要嚴格落實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職業健康檢查等信息報告工作,安排專人負責,確保填報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縣疾控中心要及時登錄相關系統查看技術服務機構信息報告情況,加強技術服務信息數據的分析、研判,發現數據異常的要及時組織核查,深入糾正治理不報、遲報、瞞報、謊報等違法行為。
4.加強跨地域監管。對省內跨地市的技術服務活動,技術服務機構所在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要落實屬地監管職責。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衛生健康委政策法規監督股和縣疾控中心要主動加強技術服務機構在轄區內規范從業的監管,依法查處機構違法違規從業行為,技術服務機構所在地的衛生健康委要積極配合調查出來,織密織牢監管網絡。對外省來贛開展技術服務活動的機構,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衛生健康委政策法規監督股要落實屬地監管職責,督促外省技術服務機構按要求報送技術服務相關信息。
(四)加強職業病防治人才隊伍建設
1.開展專業人才隊伍培訓。縣衛健委政策法規監督股要積極組織職業(放射)衛生檢測評價人員、職業病診斷醫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類培訓,強化轄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職業病防治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
2.規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縣衛健委政策法規監督股要強化職業(放射)衛生檢測評價人員、職業病診斷醫師等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加強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實際操作能力等方面的培訓教育,嚴格落實技術評審考核評估或資格考試等各項要求,持續提升其依法規范執業水平。
3.加大人才培養引進力度。縣疾控中心和承擔職業病防治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要進一步完善保障措施,推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檢驗檢測等技術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工作,抓好人員選派、后續使用、長期培養等工作,不斷擴充職業病防治人才專業骨干力量,推進我縣職業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水平。
(五)強化職業健康社會服務功能
要以轄區內勞動者職業健康需求為導向,推進職業病診療康復與臨床多學科相融合模式,與慢性病患者、殘疾人等康復醫療服務相結合,逐步滿足患者多樣化、差異化需求。已取得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或已備案承擔職業健康檢查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玉山縣人民醫院),每年要開展一定數量的技術服務工作。各級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要充分發揮職業病防治專業技術機構優勢,積極面向中小微型企業提供職業健康“管家服務”、“結對幫扶”等服務活動,指導企業加強職業健康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縣衛健委政策法規監督股要將“職業病防治機構提質合規行動”作為2024年和2025年的重點工作任務,細化任務和措施,明確時間節點,壓實有關單位和地方責任。玉山縣疾病預防控制局要加強協同聯動,一體部署推動、共享共用信息,構建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二)強化政策支持,推動健康發展。縣疾控中心要因地制宜研究解決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探索建立職業病防治機構高質量發展的長效機制。要積極爭取科技、人才、財稅等政策支持措施,推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和職業病診療康復服務行業健康發展。
(三)加強工作指導,推廣經驗做法。縣衛健委政策法規監督股、縣疾控中心要對提質合規行動的進度和成效進行過程跟蹤指導,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督導檢查,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做法,加強宣傳推廣,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對工作推動進展滯后、成效不明顯的單位,要督促指導其加快改進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