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民政局2024年度工作計劃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4-52477 | 主題分類 | 工作計劃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民政局 |
| 發布日期 | 2024-01-09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工作計劃 |
一是加強社會救助工作的規范性。進一步精準認定兜底保障對象。按照《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規程》要求,持續開展兜底保障對象精準認定工作,確保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要深化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專項治理。不斷夯實鄉鎮主體責任,集中開展最低生活保障擴圍增效,重點排查在保家庭未納入低保的未成年兒童、在校生等符合低保條件人員。同時,加強業務政策宣傳指導,加大鄉鎮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培訓,徹底轉變“寧可不保,不能錯保”的怕擔當不作為等消極思想,堅決杜絕漏兜現象。加強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建立起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家庭經濟狀況核定工作協調機制的基礎上,充分運用江西省數字民政平臺,嚴查在保對象及新增對象的房產、車輛、公積金、金融、工商、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社會保險等居民的個人信息和財產狀況,防止騙保現象的發生。在進一步完善政策,落實制度的同時,進一步完善責任追究制和監督管理力度。不斷規范低保運行,使全縣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完善誰調查、誰簽字,誰審核、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加強低保問題的查處力度,對群眾舉報事件,舉報一起、查實一起;對違法違紀行為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媒體曝光和群眾反映屬實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嚴肅處理。對有瀆職行為或以權謀私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后果的工作人員,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追究法律責任,從而起到震懾和警示作用,不斷規范低保運行,使全縣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二是推進養老服務建設改革工作。打造玉山特色康養聯合體。依托玉山縣交通、綠色生態、旅游資源等優勢條件,做好“十四五”期間養老服務空間規劃,不僅要為本縣養老對象提供優質服務,也能適應將來候鳥式養老和旅游養老服務的前瞻性需求;發展銀發經濟,把老年服務業當作進朝陽產業進行開發,促進文化、旅游事業發展;利用原冰溪街道敬老院或廢棄的學校、廠房、衛生院等,整合相關部門資源,打造街道層面的一處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環繞服務中心,按照15分鐘“養老服務圈”要求,在老年人口較多、養老服務需求較大的社區建設若干社區嵌入式養老院,引入專業機構實行社區智慧養老服務,實現家門口的“幸福養老”,切實提升我縣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質量;進一步做好老年人福利保障制度。開展失能老年人專業評估,在做好摸排的基礎上開展關愛服務;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采取必要措施給予生活保障,將經濟困難的高齡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標準列入財政預算,單獨列支并做好備注。
三是提高農村幸福食堂正常運營率。探索將農村幸福食堂統一改造為“幸福驛站”,改變農村幸福食堂單一的服務形式,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娛、助潔、助安等全方位的互助養老服務,有條件的提供助餐服務,沒有條件的暫時關停老年人食堂。以黨建為引領,結合農村“一老一少”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打造若干縣級示范點,把“幸福驛站”建成農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關愛工作的主要陣地,成為真正的民生工程。
四是加大對行業商會違法違規收費清理力度。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做到“五個嚴禁”(嚴禁依托政府部門或利用行業影響力強制企業入會和收費;嚴禁利用法定職責和政府委托授權事項違規收費;嚴禁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嚴禁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嚴禁只收費不服務或多頭重復收費)。及時總結推廣行業協會商會典型經驗做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的積極作用。
五是推動村級組織掛牌工作。嚴格執行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的《江西省關于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掛牌和證明事項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辦發電〔2023〕43號)文件。
六是加大對社會組織的執法監察力度。健全相關執法制度,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防止發生違法行使權力、侵犯人民群眾利益的行為;加大對違法違規社會組織的查處力度,重點查處和取締非法社會組織侵占資產、非法經營、向會員亂收費、亂攤派等違法行為;加強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清理僵尸社會組織,聯合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推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
七是進一步推動婚喪領域移風易俗改革。加強部門聯合宣傳,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移風易俗宣傳活動,充分調動和發揮村級紅白理事會作用,強化末端監管與群眾自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