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六都鄉“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的通知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3-38070 | 主題分類 | 政策文件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六都鄉 |
| 發布日期 | 2023-03-10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政策文件 |
六發〔2022〕49號
關于印發《六都鄉“三重一大”事項決策
制度》的通知
各黨支部、村(社區)委會、鄉直各單位:
現將《六都鄉“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六都鄉委員會 六都鄉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六都鄉“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推進鄉黨委、政府領導班子科學決策,切實把“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作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措施,推進集體決策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特修訂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項的范圍和內容
(一)重大事項決策
1.對上級的重大決策和部署提出的貫徹意見以及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等;
2.加強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的意見以及有關制度;
3.制定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長期工作目標、任務及規劃;
4.涉及機關干部職工工資、福利待遇、醫療、保險等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
5.涉及目標管理和考核的相關事宜;
6.研究突發性事件的處置,研究涉及廣大干部群眾利益、社會反映較多、矛盾較突出的事項,研究決定重要信訪件的處理和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回復辦理。
(二)重要干部人事任免
1.研究領導班子成員及干部分工與調整等事項;
2.研究各辦、站所(中心)的職能配置及人員調配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3.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研究決定干部的任免、推薦、考核、表彰、獎勵和處分等重要事項。
(三)重大項目安排
1.本鄉年度經費預算安排;
2.縣委、縣政府指令性項目;
3.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基本建設、維修項目;
4.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表彰項目。
(四)大額度資金使用
凡單項支出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大宗辦公設備采購、固定資產購置、專項經費、廣告、大額辦公經費(固定支出除外)等。
(五)上級撥付的專項資金
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以上級撥付的文件、通知、撥款單、撥款憑證為依據,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延期撥付,如涉及需要據實上下調整資金安排的須上會研究。
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規則和程序
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必須召開黨委會。黨委會由黨委書記或黨委書記委托的副書記主持,并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議題確定。議題原則上由領導班子成員提出并報書記確定;
(二)會議準備。議題材料由分管領導組織各辦、站所(中心)準備。對重大問題和重要議題,在會前要充分調研、協調和論證,形成比較成熟的意見,準備可供選擇的方案;
(三)會議通知。會議的時間、議題由黨政辦提前通知班子成員和相關列席人員,以便與會人員圍繞會議議題,進行必要的準備;
(四)議題討論。研究討論重要議題時,要由議題提出人員或有關人員全面介紹議題的有關情況。與會人員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研究多個事項時,應當逐項討論;
(五)會議表決。會議討論決定重要事項時,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者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決定多個事項時,應當逐項表決。表決后,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由會議主持人宣布正式決定。如遇重大分歧,應暫緩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后,下次黨委會再研究決定;
(六)決策實施。黨委會做出決定后,按照職責分工,明確組織實施的領導班子成員、職能部門、具體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如在執行過程中情況發生變化,需改變原來的集體決定,必須經領導班子集體復議,做出新的決定,并按新的決定執行。
三、“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的落實和監督
1.本制度所指的“三重一大”是指六都鄉黨委、政府領導班子研究的重大事項、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
2.鄉黨委、政府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必須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經集體研究后做出決定。
3.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時,班子成員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并以超過到會人數的二分之一通過形成相關決定。
4黨委書記是本單位實施“三重一大”事項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第一責任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負有主動向書記建議執行“三重一大”事項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重要領導責任;分管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負有實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監督責任。
5.黨委會討論決定“三重一大”事項,由黨政辦做好會議記錄,注明會議名稱、時間、主持人、參會人員、列席人員、請假人員、記錄人員,每項議題的討論、表決情況以及最后決定意見和形成決定的依據及理由,并存檔備查。
6.黨委會做出決定后,應落實相關工作責任及監督責任,由領導班子成員按分工牽頭組織實施。
7本辦法由鄉黨政辦負責解釋。凡此前制定的規章制度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8.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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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都鄉黨政辦 2022年8月5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