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農村客運公交化改造補貼資金 使用管理實施細則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0-00084 | 主題分類 | 財政預決算 | 發布機構 | 交通運輸局 |
| 發布日期 | 2020-11-19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財政預決算 |
根據玉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玉山縣農村客運公交化改造及出租汽車客運可持續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玉府辦字〔2020〕62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縣農村客運公交化改造補貼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和諧小康社會的總要求,堅持安全發展、以人為本的方針,堅持公交優先、綠色低碳的發展理念,大力推進鎮村公交發展,建立城鄉資源共享、客運線路布局優化、快捷有序高效的覆蓋全縣的鎮村公交網絡體系。
二、農村客運發展目標
通過發展鎮村公交,努力建成出行便捷、經營規范、服務優質、安全可靠、保障有力的農村客運體系,較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基本出行需求。
三、鎮村公交經營管理
圍繞建制村通客車率100%的目標,對我縣符合農村道路客運班線通行條件的行政村全部開通鎮村公交班線。
1.優化公司組織管理機構
各客運公司必須按照公司法要求,設立法人企業,實施獨立核算,自主經營。按照“保障有力、節約成本、運營高效”的要求設置組織機構,實施規范管理。
2.加強公司制度建設
要建立健全經營、技術、安全、服務、財務、人力資源、用工保險等各項管理制度。招聘的駕駛員必須持有符合準駕車型的有效駕駛證、符合資質要求的從業資格證,并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率均達到100%。
3.實施標準化管理
(1)各客運公司必須統一經營管理,不得采取轉讓經營權、掛靠、承包等經營方式。
(2)車輛統一噴繪“鎮村公交”標識,安裝衛星定位監控裝置、4G監控等設施設備,按規定在車輛外部適當位置噴印企業名稱或標識,在車廂內醒目位置公示駕駛員姓名和從業資格證號、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票價和里程表,公示服務承諾和線路圖等內容。
(3)按照定線路、定班次、定時間、定站點、定票價,和統一排班、統一調度、統一管理、統一結算的“五定四統一”要求,根據客流量和季節變化由各客運企業編制各條鎮村公交班線運營方案報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各條班線實際運行班次必須滿足旅客出行需求。
(4)鎮村公交班車必須進站經營(鄉鎮端無客運站的除外),服從車站的安全源頭管理,自覺遵守站場秩序和文明創建的相關要求。
(5)運營票價設定:按照在農村客運班線運營票價基礎上下浮15%的要求,由縣發改委會同縣交通運輸局核定各條鎮村公交班線票價,各企業必須嚴格執行,今后如有調整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鎮村公交公司綜合考核
1.經營規范考核:鎮村公交實施公司化經營,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及安全責任狀;統一車型并統一噴繪“鎮村公交”標識,車輛統一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4G監控等設施設備;駕駛員培訓考核持證率達100%;鎮村公交線路途經的行政村均設置候車亭或招呼站牌,并按規定公布有關信息;按規定要求在車身、車內公示有關內容。
2.服務質量考核:符合“五定四統一”服務標準;實行低票價,在原票價基礎上下浮15%;不得擅自停班,停運;每年的旅客有效投訴每輛車不能超過5次。
3.安全生產考核: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必須達到基本合格以上,鎮村公交通行條件應符合交通運輸部《農村道路旅客運輸班線通行條件審核規則》;客運公司未發生死亡3人以上且企業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道路交通運輸事故。
4.運營監管考核:年度誠信考核必須達到A級以上;公司經營片區的建制村通客車率達100%;各類標識標志嚴格按照客運車輛規范化標準制作,保持車身內外整潔美觀,符合文明創建相關要求;督查發現班次有弄虛作假現象的,發現一次扣發500元補貼,當月發現2次的,扣發該車當月所有補貼;嚴格遵守交通運輸有關規定及規范要求,自覺服從交通運輸部門管理。
五、玉山汽車站和東南客運站綜合考核
1.車站應有完好的服務設施設備,能為旅客提供良好的候車服務。
2.車站應為進站經營車輛提供停車、發班等服務場所,滿足車輛進站經營的需要。
3.車站應為進站經營車輛提供安全例檢和出站查驗服務,把好安全源頭關。
4.車站應嚴格執行交通運輸有關規定及規范要求,自覺服從交通運輸部門管理。
5.車站應如實向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班車出站記錄,不得弄虛作假。
六、補貼資金使用管理
1.車輛更新補貼
各客運公司憑購買新車發票、行駛證、道路運輸證,按照玉府辦字〔2020〕62號文件的標準執行。
2.加強日常監管
縣交通運輸局按照交通運輸有關規定規范,對照綜合考核內容,加強對鎮村公交及車站的日常運營監管。
3.綜合考核評估
每年7月份和次年元月份,由縣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審計局、發改委對鎮村公交運營線路的日發班次、實載率、票價下浮15%后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對玉山汽車站和東南客運站服務于農村客運產生的經營性虧損,按照成本歸置法進行核算,結合日常監管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并根據綜合考核情況提出意見,報縣政府審批。
4.補貼資金發放
補貼資金每半年結算一次(每年7月份和次年元月份結算),由縣財政局撥付給縣交通運輸局,縣交通運輸局按照玉府辦字〔2020〕62號文件精神,對綜合考核達標企業執行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