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寒假期間參加校外培訓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發布時間:2025-01-21
來源:玉山縣教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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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000000/2025-65033 |
主題分類 |
公示公告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教體局 |
| 發布日期 |
2025-01-21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公示公告 |
寒假將至,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鞏固校外培訓治理成效,嚴防學科類培訓隱形變異,強化非學科類培訓監管,幫助廣大中小學生度過一個平安祥和、豐富充實、輕松愉快的假期,玉山縣教育體育局特向全縣中小學學生家長發出以下溫馨提醒。
按照中央“雙減”政策及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寒假期間,凡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機構均屬違規。敬請廣大學生家長不要參與或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科類培訓。
1.選擇正規合法機構,拒絕非法機構
建議廣大學生家長理性看待校外培訓,合理安排孩子寒假學習生活,不增加孩子的校外培訓負擔。確有需要參加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主要涉及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等學習內容),家長可通過教育部開發的“校外培訓家長端”APP選擇具備資質的校外培訓機構。不要選擇APP以外的無培訓資質、無質量保證、無安全保障的非法培訓機構,加強孩子安全教育,保護孩子健康平安成長。為避免退費糾紛和“卷錢跑路”風險,請廣大學生家長務必通過“校外培訓家長端”APP選課繳費,切勿通過轉賬或現金等方式將培訓費用支付到監管賬戶以外的任何賬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凡是一次性收費超過3個月或60個課時,或者一次性收費超過5000元的,均屬于違規收費。請警惕培訓機構以“年卡優惠”“充值贈送”等方式誘導超時段、超限額繳費。家長們在繳納培訓費用時,要與校外培訓機構簽訂由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同時索取正規發票和合同并妥善保管。1.在為孩子選擇校外托管機構時,要核查其是否證照齊全(餐飲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證等)、場地是否符合托管要求、是否容易疏散、是否存在消防和食品衛生等安全隱患,務必選擇合法合規的校外托管機構,并與其簽訂托管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與責任及收退費辦法,切實保障自身合法權益。2.校外托管機構僅提供看管、午休、就餐等服務,不具有辦學資質。因此,請家長朋友們不要盲目聽信無辦學資質的校外托管機構,如要選擇輔導培訓,請為孩子選擇證照齊全的校外培訓機構。7.以“家政服務”“眾籌私教”“游學研學”“冬令營”等名義進行變相違規培訓;歡迎廣大家長朋友及社會各界人士投訴舉報(投訴舉報電話0793--2117252(2561282)),我們將聯合有關部門依法嚴肅查處,共同營造全縣良好的校外培訓環境。感謝您的支持!
玉山縣教育體育局
2025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