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高新區2025年部門預算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5-68062 | 主題分類 | 財政預決算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高新區 |
| 發布日期 | 2025-04-29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財政預決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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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玉山高新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人員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玉山高新區2025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玉山高新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玉山高新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玉山高新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是: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的各項指示,保證國家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確保政令暢通。
編制園區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負責做好園區審計、統計、國有資產管理,組織籌集各類建設資金工作。
根據玉山縣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園區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園區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等建設工作。
負責園區的招商引資,制訂園區產業發展規劃,按照政策和權限審批投資者在園區的投資項目。
負責園區支撐服務體系的建設。
負責園區的綜合治理工作,調解、仲裁有關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
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園區規劃范圍內的城市管理、市政設施維護、城管執法和土地收儲工作。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玉山高新區共有預算單位1個,編制人數55人。其中: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編制人數4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15人。實有人數55人,其中:在職人數49人,包括行政人員1人、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人員30人、機關工勤人員1人,全部補助事業人員15人,部分補助事業人員0人、自收自支事業人員2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6人,遺屬人數0 人。
第二部分 ?玉山高新區2025年部門預算表
十一張表(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玉山高新區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玉山高新區收入預算總額為32432.7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251.86萬元,財政撥款收入27816.4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225.14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其他收入4481.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48.7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玉山高新區支出預算總額為32432.7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251.86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3032.7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954.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958.9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908.6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1.24萬元,資本性支出153.9萬元。項目支出294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10206.37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14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35萬元、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15000萬元,資本性支出14125 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70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21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500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13302.7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95.6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 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人員類:工資福利支出958.9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73.61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1.2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1.24萬元;公用類:商品和服務支出1908.6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665.25萬元;資本性支出153.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4.4萬元;特定目標類:商品和服務支出14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33.63萬元,資本性支出1412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1525萬元,對企業補助支出150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玉山高新區撥款支出預算總額27816.4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225.14 萬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70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20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8000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8786.4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77.69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 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651.4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90.14 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579.64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0.55 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1.24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2716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7835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140萬元,對企事業單位補貼支出15000萬元,資本性支出12025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5年玉山高新區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增(減)0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本部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5年玉山高新區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增(減)0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本部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5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2062.55萬元,比2024年預算增加1769.65萬元,增長604.18 %。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具體支出情況是:辦公費22萬元、印刷費15萬元、水費3萬元、電費8萬元、取暖費0.15萬元、差旅費5萬元、維修(護)費15萬元、租賃費17萬元、培訓3萬元、被裝購置費2萬元、勞務費500萬元、委托業務費348萬元;工會經費45.8萬元、福利費5.12萬元、其他交通費24.5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895萬元、辦公設備購置33.9萬元、基礎設施建設120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850.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30.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20萬元。(為“0”的內容也應保留,如“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
部門共有車輛0輛。
(九)項目情況說明
1、產業導向資金項目
①項目概述:該項目主要為產業導向工作,包括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集群、工業園區、企業技術改造等。
②立項依據:玉山縣高新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之一是負責園區招商引資,制定園區產業發展規劃,按照政策和權限審批投資者在園區的投資項目。
③實施主體:玉山高新區
④實施方案: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⑤實施周期:1年
⑥年度預算安排:2.7億元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玉山縣高新區“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安排16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費16萬元,比上年(減)4萬元,主要原因是:加強內部管理,壓縮開支。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 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部門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非財政撥款結余:事業單位除財政撥款收支、經營收支之外的各非同級財政撥款專項資金收入與其相關支出相抵后剩余滾存的、須按規定用途使用的結轉資金。
(九)上年結轉:年度終了時,未全部執行或未執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結合各部門實際,參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反映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