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公安局2022年部門預算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3-40680 | 主題分類 | 財政預決算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公安局 |
| 發布日期 | 2023-05-08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財政預決算 |
目 ???錄
第一部分 ?玉山縣公安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人員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玉山縣公安局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玉山縣公安局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玉山縣公安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玉山縣公安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公安工作和社會治安的職能部門,是全縣人民警察的領導指揮機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公安警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分析研究全縣的社會治安狀況,組織指導全縣公安警務工作。
(二)加強全縣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訂全縣公安民警培訓、教育及公安宣傳計劃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
(三)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實施警務督察;加強對全縣公安民警的監督,發現和查處公安民警違紀案件。
(四)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報信息,分析形勢,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決策及時提供信息和依據。
(五)組織偵破刑事案件、經濟案件、依法打擊各類犯罪分子。
(六)組織偵破毒品案件,承擔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對法律法規規定的場所、特種行業、槍支彈藥、危險物品進行治安管理,依法查處各類治安案件。
(八)依法對集會、游行、示威活動和大型群體性活動進行管理。
(九)負責管理縣級公安機關110報警指揮系統,處理110報警、群眾求助和監督電話,對緊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緊急情況,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十)負責組織指導全縣的治安巡邏防控工作,對全縣社會治安實施動態管理。
(十一)指導監督全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指導群眾性治安保衛和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負責對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監察和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對全縣人口進行戶政管理;依法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同胞在轄區內居留、旅行等有關事務進行管理。
(十四)組織實施全縣范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五)負責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對被宣告緩刑、假釋、保外就醫的罪犯的監督考察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公安裝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七)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縣公安局共有預算單位2個,包括局本級和1個所屬二級預算單位(看守所)。編制人數350人,其中:行政編制350人;實有人數728人,其中:在職人數350人,包括行政人員346人;工勤人員4人;退休人員76人,遺屬補助2人,臨時聘用人員300人。
第二部分 ?玉山縣公安局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2年縣公安局收入預算總額為18247.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418.56萬元,罰沒收入4600萬元,納入預算的行政性收費收入50萬元,其他收入4346.68萬元,上級補助收入150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1341.0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457.81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2年縣公安局支出預算總額為18247.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4457.81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9923.55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5825.7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375.7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93.23萬元、基本建設支出880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748.81萬元;項目支出8323.75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01.7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992.51萬元、基本建設支出1120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5109.51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公共安全支出18247.3萬元,包括行政運行支出10139.92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1080.89萬元,信息化建設支出3300萬元,執法辦案支出2726.49萬元,其他公安支出1000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5927.4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368.27萬元(其中: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總額176.31萬元,較上年壓減17.11%,勞務費、維修(護)費總額1174.02萬元,較上年增加4.36%),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93.23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2000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5858.32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縣公安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1059.56萬元,具體支出情況是:公共安全支出10962.44萬元,包含行政運行支出8512.44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947.12萬元,執法辦案600萬,其他公安支出10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增加317.27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2年縣公安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2年縣公安局無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2年部門機關運行費預算???3274.59 ???萬元,比2021年預算減少???658.82 ???萬元,下降??16.74 ?%。
按照財政部《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明確的口徑,機關運行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7751.9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106.9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430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45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84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法執勤用車???84 ?輛。
2022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5 ??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電子圍欄、網安大隊三級實驗室設備 、加密網建設 ??。
(九)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2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5 ??個,涉及資金?7250 ???萬元;納入績效目標批復試點的項目??0 ?個,涉及資金??0 ??萬元。
(十)項目情況說明
玉山縣公安局2022年度預算共有以下5個項目,分別是:基層派出所建設、上級補助轉移支付經費、警務輔助人員經費、雪亮工程二期及智慧小區視頻加強、公安業務專項經費。
其中:警務輔助人員項目
①項目概述
警務輔助人員作為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中重要的一支警務力量,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也是基層基礎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警務輔助人員配合全縣公安民警大力開展治安巡邏、盤查、堵截、守卡等工作,制止現行違法犯罪活動,抓獲、扭送違法犯罪嫌疑人,并積極收集、提供社會治安信息和違法犯罪線索。
②立項依據
為進一步提升公安機關維護社會穩定、護航玉山縣經濟的發展,促進玉山公安的長遠發展,該項目的績效目標主要是用于發放2022年警務保障人員的工資及日常裝備。
③實施主體
玉山縣公安局為該項目的實施主體。
④實施方案
嚴格按照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實施。
⑤實施周期
項目實施日期為: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⑥年度預算安排
為構建和諧社會,提高見警率,縣財政每年安排專項經費用于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2022年度,警務輔助專項經費主要分2部分,一部分為縣財政保障:巡防隊員經費(138人,按3.6萬每人/每年保障),縣紀委監委留置場所看護勤務輔警人員(24人,按4萬每人/每年保障),總預算592.8萬元,另一部分為警務輔助人員經費不足部分257.2萬元由我局自籌。警務輔助人員專項經費項目總預算850萬元。
⑦績效目標和指標
績效目標:保障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及裝備經費,確保群眾在街面能看到警察,也確保群眾在任何時間需要警察時警察能及時出現,推動了公安機關警務模式由靜態管理型向主動防控型的根本轉變,提高了公安機關在動態社會環境下駕馭社會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績效指標:由產出指標、效率指標、滿意度影響指標三項構成。
產出指標由數量指標、質量指標、時效指標、成本指標構成;效率指標由經濟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生態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構成;滿意度指標指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縣公安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572.89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無增減。
公務接待費41萬元,比上年減少6萬元,主要原因是:加強內部管理,壓縮不必要的公務接待開支。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95.68萬元,比上年減少10.32萬元,主要原因是:加強公務用車管理。
公務用車購置費236.21萬元,比上年減少69.79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更新了16輛執法執勤用車,本年度計劃更新5輛及支付2020年度省公安廳配發的20輛執法執勤用車的余款。
第三部分 ?玉山縣公安局2022年部門預算表
十一張表(詳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當年財政撥款安排的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專項資金:指由財政性資金安排,用于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實現特定政策目標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務,在一定時期內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不包括用于滿足部門履行職能和自身特殊事項需要的專項業務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