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玉山縣籍人員非必要不得前往緬甸、柬埔寨等國家以及前往云南邊境需提前報備的通告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2-20238 | 主題分類 | 公示公告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公安局 |
| 發布日期 | 2022-02-25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公示公告 |
關于玉山縣籍人員非必要不得前往緬甸、
柬埔寨等國家以及前往云南邊境需提前
報備的通告
目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形勢依然嚴峻。為堅決貫徹中央、省、市關于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跨境突出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會議精神,堅決遏制玉山縣籍人員非法出入境從事涉詐、涉賭違法犯罪活動,嚴防境外疫情輸入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現通告如下:
一、玉山縣籍人員非必要不得前往緬甸、柬埔寨、越南、印度尼西亞、老撾、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土耳其、阿聯酋等國。如有緊急情況確需前往,應至少提前3日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報備,并提供護照、有效身份證明、營業執照、房產證明(購房合同)、租賃合同、有效勞動合同、公派出差文件等相應證明材料,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前往上述地區。未提前報備、審批被上級有關部門通報、攔截、勸返的,將參照玉山縣籍滯留緬北人員相關處置措施予以嚴厲懲戒;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嚴厲打擊。
二、玉山縣籍人員非必要不得前往云南省德宏州、臨滄市、普洱市和西雙版納州等邊境地區。如有緊急情況確需前往,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公派出差文件、旅游協議書、營業執照、房產證明(購房合同)、租賃合同、有效勞動合同等相應證明材料,至少提前3日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報備,派出所將相應證明材料上報縣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前往。因未提前報備或私自前往而被云南邊境公安機關、國家移民管理部門登記攔截的,將參照玉山縣籍滯留緬北人員相關處置措施予以嚴厲懲戒;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嚴厲打擊。
目前已到達云南省邊境的玉山縣籍人員,務必立即主動與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聯系,核實個人報備事宜。
三、公安機關鄭重提醒旅居在上述國家的玉山縣籍人員:嚴禁參與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偷越(國)邊境等違法犯罪行為。同時,請無正當理由滯留在上述國家的玉山縣籍人員迅速回國,并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說明前往事由。
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玉山縣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