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公安局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18-00114 | 主題分類 | 機構職能 | 發布機構 | 公安局 |
| 發布日期 | 2023-01-06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機構職能 |
玉山縣公安局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 ? ??
?????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 ?下午:14:30——17:30?
? ? ?辦公地址:玉山縣人民大道166號
? ? ?辦公電話:0793——2363516
?根據中共玉山縣委,玉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玉發【2010】16號文件,保留玉山縣公安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負責人:周志強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公安機關防范、打擊恐怖活動的職責。
(三)加強公安機關應急搶險救援能力建設的職責。
(四)加強公安機關情報信息收集、綜合、分析、研判和警務指揮調度的職責。
(五)加強推進以便民和公共服務為重點的治安行政管理改革的職責。
(六)加強指導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公安工作的規定和實施辦法;對全縣公安機關實施組織領導和指揮;部署、指導、監督和檢查全縣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實施并指導全縣公安機關偵查工作,組織、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體性事件、騷亂。
(四)組織實施并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并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和經濟民警隊伍建設;指導全縣巡防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
(六)組織指導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我縣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公安外事工作。
(七)組織實施并指導、監督全縣消防、警衛工作;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八)組織實施并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人管理工作。
(九)組織實施并指導、監督全縣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十)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組織實施并指導、監督看守所管理工作;規劃和指導監所建設。
(十一)組織實施并指導全縣公安法制建設;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執法活動。
(十二)組織實施并指導全縣公安機關開展禁毒和緝毒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協調對全縣恐怖活動的防范、偵察、處置工作。
(十四)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技術偵察建設。
(十五)擬定并組織落實全縣公安被裝、裝備、經費的配備標準和制度。
(十六)指導全縣公安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領導全縣公安消防、警衛部隊建設;組織實施并指導,管理全縣公安宣傳、教育訓練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七)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實施并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公安隊伍違紀案件;落實全縣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
(十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公安局內設18個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
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及時提出全局性工作和中心工作的意見、建議;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辦、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統計、檔案、新聞發布等工作;承擔局機關綜合協調、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對全縣公安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開展公安理論研究;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負責縣局黨委及局長辦公會議的決議,決定、決策、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上級領導機關及其領導批示事項督促落實和對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編纂公安史志。
負責人:彭敏,聯系電話:0793-2363516
(二)指揮中心(副科級)
組織制定工作預案,協調、輔助指揮全縣性重大突發案(事)件處置和重大警務活動;負責協調處理緊急警務和授權的日常警務指揮調度,傳達、落實有關指示、指令和工作要求;指導、規范、檢查、監督全縣公安指揮系統和110報警服務臺建設;承擔局機關24小時值班工作;負責全縣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重要動態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報送工作;指導并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情報信息綜合應用平臺建設,推動情報信息系統高端應用和專業化分析研判工作。
指揮中心內設4個股級機構:內勤綜合室、110報警服務中隊、指揮調度中隊和電子防控技術中隊。
負責人:邱文義,聯系電話:0793-2552225
(三)政工科
組織實施并指導全縣公安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貫徹落實縣局黨委的決議、決定;按規定權限管理機構編制和干部人事工作;承辦全縣人民警察的警銜評定工作;管理全縣公安民警警號和證件;負責公安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公安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負責人:占亨鋒,聯系電話:2363516
(四)宣傳教育培訓科
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宣傳思想、文化建設、政治教育和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組織、指導推薦和宣傳先進典型;負責全縣公安民警政治理論、專業知識、崗位技能的培訓工作;負責警官培訓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負責人:呂榮飛,聯系電話:0793-2363516
(五)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副科級)
掌握、收集、研判影響會縣國內安全,社會政治穩定和反恐怖斗爭的情報信息動態,提出對策,建議;組織、指導、督辦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案件、事件的偵察,控制、防范和處置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對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的防范、處置工作;組織、指導境外調研和專案派遣工作;承辦有關對臺工作事務;組織、指導國內安全保衛基礎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對案件、線索的偵察、調查工作;指導、協調重點目標、部位反恐怖基礎防范和反恐怖斗爭的宣傳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地區擬定反恐怖工作預案,組織、指導反恐怖演習演練;承擔全縣反恐怖日常工作;承辦上級交辦和跨區域的重大案件和專項工作。
掌握、收集出入境信息,指導、監督全縣公安出入境管理和外事工作;負責、指導外國人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入境人員違反法律、法規事件,打擊非法移民活動;指導、管理、審批中國公民出入境工作和承擔出入境信息網絡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公安外事活動。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內設4個股級機構:內勤室、情報信息所判中隊、偵察中隊、出入境管理中隊。
負責人:劉玉燕,聯系電話:0793-2363516
(六)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掌擺,分析、研究經濟犯罪動態,擬定預防、打擊對案;組織、實施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跨區域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實施經濟犯罪偵查工作的業務建設;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承辦上級交辦的經濟犯罪案件。
負責人:陳少華,聯系電話:0793-2363516
(七)治安警察大隊(副科級)
擬定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辦法、規定;組織實施并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管理民用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劇毒化學品、娛樂場所、特種行業;組織實施并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組織實施并指導處置群體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導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警務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建設工程、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保衛組織的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指導、監督保安服務業的管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治安案件和相關刑事案件。
治安警察大隊內設5個股級機構:內勤室、行業管理中隊、基層管理中隊、治安機動中隊和反扒中隊。
負責人:蔡國旺,聯系電話:0793-2363516
(八)刑事警察大隊(副科級)
掌握、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動態信息,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實施并指導和監督全縣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偵查預審辦案工作;組織規劃和推廣應用刑事技術、刑事情報信息工作,為重大疑難刑事案件提供技術支援;負責與外省市縣開展情報信息交流,協調辦案;負責刑事偵察的基礎工作。
刑事警察大隊內設7個股級機構:刑事情報中隊、縣城中隊、農村中隊、案件審核中隊、技術室、物證鑒定室和情報內勤室。
負責人:歐陽亮,聯系電話:0793-2363516
(九)禁毒大隊
掌握全縣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監督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擔對麻醉藥品原植物、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處工作;依法承擔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管制工作;組織、指導禁毒宣傳教育和對吸毒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對全縣繳獲毒品的檢驗,分析和保管工作;承擔上級交辦的毒品犯罪案件;承擔縣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人:李國輝,聯系電話:0793-2363516
(十)交通警察大隊(正科級)
依法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執勤執法工作,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負責道路清障、車輛安全檢驗及牌證發放、駕駛員考核發證、交通安全宣傳等工作;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組織實施公安機關交通科技管理和信息化應用工作。
交通警察大隊內設辦公室、信息中心、交通秩序科、機動車輛管理科,交通事故處理科、法制宣傳股,下設冰溪、六都、南山、白云、紫湖、必姆中隊,均為正股級機構。
負責人:吳贊,聯系電話:0793-2363599
(十一)法制大隊
組織草擬、審核與公安工作有關的規范性文件;指導全縣公安法制建設,組織法治宣傳教育、法制調研和法制規劃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公安執法工作;指導辦理有關公安機關聽證、應訴和國家賠償工作;對基層科所隊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決、行政強制措施,發現確有錯誤時,有權直接子以糾正;對行政處罰案件進行審核把關,承擔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預審工作;擔負公安局法人應訴工作;負責勞動教養人員的審核報批及投勞工作。
負責人:張建明,聯系電話:0793-2363516
(十二)特警大隊(副科級)
在處置暴亂、騷亂事件、恐怖事件中擔負攻堅任務;處置非法集會、游行、示威活動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重大事件;處置劫持人質、持槍作案、爆炸等嚴重暴力犯罪和恐怖事件;處置在重大政治活動、重要節日活動、慶典活動、大型公益性文體活動和合法集會、游行、示威活動中發生的突發事件;參與治安巡邏,預防和制止現形違法犯罪活動,追捕抓捕在逃犯和其他犯罪分子.
特警大隊內設4個股級機構:內勤室、110處警中隊、防暴中隊和巡邏防范中隊。
負責人:吳武,聯系電話:0793-2363516
(十三)裝備財務科
擔負公安裝備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縣公安經費保障機制;擬定全縣公安裝備建設的規劃,負責警用裝備、被裝的計劃、申報、訂貨、調運、儲存、發放和管理工作;負責公安裝備經費的申報、分配、管理工作;編制全局預、決算草案,管理局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公安專項經費的使用;擬定局機關警務保障需求計劃;組織、協調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基本建設工作。
負責人:董曉衛,聯系電話:0793-2363516
(十四)警務督察大隊(掛信訪科牌子)
組織實施警務督察工作;實施對全縣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查處違紀案件;組織、協調全縣公安機關維護人民警察正當執法權益工作。
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受理公民提出的意見、建議和投訴請求,調查,復查,復核并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處理信訪事項;督促、檢查、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信訪工作;收集掌握和分析全縣公安信訪信息,及時綜合、反饋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社會治安問題及其它重大問題;承辦上級交辦的信訪工作。
負責人:吳水輝,聯系電話:0793-2363532
(十五)戶政科
負責全縣人口信息、人口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居民身份證的登記、辦理工作;掌握全縣人口流動信息;組織、指導、監督全縣戶籍和門牌、流動人口管理工作。
負責人:魏軍,聯系電話:0793-2363575
(十六)科技信息化和網絡安全保衛大隊(掛玉山縣互聯網監控中心牌子)
負責全局有線、無線、機要通信工作;負責明傳、密傳電報的傳遞?及各類用戶電話轉接與維護;擬定信息安全技術規范;負責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和病毒防治工作;查處利用計算機進行各類犯罪案件;指導并組織實施互聯網違法信息監控和情報信息收集工作;規劃和組織實施公安信息系統建設及其網絡工作;綜合分析、處理各類公安信息資料;指導公安機關計算機應用軟件的開發和推廣;規劃、指導全局公安信息通信和公安科技工作:組織開發、推廣、應用、整合公安業務數據庫;開展信息服務;擬定科技強警工作規劃。
負責人:鄭圣軼,聯系電話:0793-2363516
(十七)巡警大隊
受理110報警及群眾緊急求助電話,為群眾提供緊急求助服務;制止正在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緝拿現行違法犯罪人員;制止各類突發性事件,調解治安糾紛;保護警戒案件、事故、事件現場,疏導群眾,維護秩序;搶救受災人員財物;制止精神病人、酗酒者的肇事行為;為群眾解難,救助遇險、受傷、患病等處于無援狀態的人,幫助遇到困難的殘疾人、老人和兒童;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吳武,聯系電話:0793-2363516
(十八)警犬管理大隊
承擔和參與公安民警開展刑事偵查、追捕、搜爆、搜救、防暴等工作;承擔受市公安局委托的警犬養殖、繁育、訓練工作;組織實施警犬教學、科研工作;開展全縣公安民警警犬知識培訓。
負責人:俞慧華,聯系電話:0793-2363516
四、所屬和派出機構的設置
(一)看守所
掌握公安監所工作信息,負責看守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保障羈押人員的安全和合法權益并進行教育,杜絕事故發生;依法履行收押、換押、警戒、提訊、押解、會見、出所手續;組織開展獄內偵查,配合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對法定留所服刑的罪犯實施監管改造。
負責人:周建軍,聯系電話:0793-2552501
(二)拘留所
依法承擔被裁決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員的拘留和教育管理工作。
負責人:唐祖德,聯系電話:0793-2552501
(三)派出所
玉山縣公安局冰溪、六都、文成、四股橋、橫街、仙巖、下鎮、巖瑞、白云、下塘、必姆,臨湖、雙明、七一、紫湖、南山、懷玉、金山、城東等19個派出所,為副科級機構。冰溪派出所內設4個股級機構:辦公室、社區警務中隊、治安管理中隊和陣地管控中隊;下設行政中心警務中隊和工業園區警務中隊。
派出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區的社會治安工作,維護公共秩序,貫徹執行《治安處罰法》;管理轄區戶口;管理特種行業;保護重大刑案現場,協助破案;指導治保會工作;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