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鄉村振興局信息公開制度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2-24394 | 主題分類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鄉村振興局 |
| 發布日期 | 2024-01-18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為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方案,進一步推進和規范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相關政務信息,充分發揮鄉村振興系統政務信息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及鄉村振興工作的服務和促進作用。根據縣政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遵循“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強化服務、便民便利”原則,準確、及時、有效地發布權威政務信息,不斷增強與公眾的交流,擴大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建立科學、系統、完善的工作制度,有效推動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走上制度化軌道,積極促進法治政府、服務政府、責任政府和廉潔政府建設。
二、領導機構
成立縣鄉村振興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辦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組長由辦黨組書記、局長擔任,負責日常工作,各副局長擔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辦公室工作由綜合股牽頭其他股室協助配合。
三、工作職責
(一)綜合股負責組織、協調、督促各股室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以及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打字員負責向縣政府網站的信息發送、接收、社會咨詢申請信息的收集工作,以及辦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開設、維護工作。
(三)各股室負責各自服務職能范圍內政府信息的公開和更新,以及社會咨詢申請信息的受理、答復等相關工作。
(四)局分管負責辦內政務信息公開的監督、考核、評議工作,并實施責任追究工作。
四、信息的編寫和報送時間
各股室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根據年度目標責任制中已完成的重點工作和日常工作中的能夠公開的重要活動,明確專人編寫政務信息,及時報送。
五、信息公開范圍
(一)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下列政務信息:
各股室的重點工作情況和重要工作信息,包括:政策信息、工作動態、人事信息、財務預決算、通知公告、規劃總結、會議信息、統計數據、重要項目的實施等。
(二)下列政務信息不得向社會公開:
1、確定為國家秘密和涉及國家安全的;
2、公開后會影響社會正常秩序或者可能引起消極后果的;
3、涉及商業秘密的;
4、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或公開后可能導致個人隱私權受到不當侵害的;
5、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禁止公開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報送審核程序
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前,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的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務信息進行保密審查,確保信息內容的真實性和時效性。信息報送審核流程如下:
公開信息各股室責任人嚴格把關→分管局領導審閱簽字→綜合股資料組整理→保密審查→政務信息辦公室主任審定→辦政務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副組長審核簽字→網上發布
七、信息發布平臺
對于我局各類政務信息,主要采取在我局門戶網站和縣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開發布,方便群眾查詢。同時,完善新聞發布會和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的信息公開機制。
八、依申請公開政務信息工作規程
根據《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得政府信息。自收到申請后應當當場登記,并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流程如下:
通過網站、信函、電報、傳真等方式,登記受理社會申請書→報送辦政務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副組長批示→移交相關股室處理答復→各相關股室根據信息公開范圍,10個工作日內制作公開告知書(或不予公開告知書)→報送局政務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副組長批示→報送打字室→傳達給申請人
九、責任追究辦法
遵循“誰發布、誰負責,誰承諾、誰辦理”的原則,實行政務信息公開責任制。信息擁有單位負責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對違反政務信息公開規定的直接責任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分別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必要的紀律處分。
(一)違反保密法律法規規定的;
(二)拒不執行政務信息公開規定的;
(三)影響干擾或人為設置障礙,抵制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
(四)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敷衍應付、不履行職責的;
(五)弄虛作假,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六)其他違反政務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和行為。
十、監督和保障
政務信息公開的監督考核工作由局政務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采取平時抽查、年終綜合考核兩種方式進行。
主要考核下列內容:
(一)重大決策、重要事項的公開情況;
(二)辦事依照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公開情況;
(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項目實施、管理信息的公開情況;
(四)工作動態、人事信息、財務預決算、會議信息、規劃總結、統計數據公開情況;
(五)依申請公開答復情況。
本制度由玉山縣鄉村振興辦公室綜合股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