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醫保財政補助標準人均增加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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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000000-2018-00183 | 主題分類 | 工作計劃 | 發布機構 | 財政局 |
| 發布日期 | 2018-09-10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工作計劃 |
江西:醫保財政補助標準人均增加40元
9月2日,記者獲悉,江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關于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醫保財政補助標準人均新增40元。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新增財政補助資金中的一半(人均20元)用于大病保險。
據介紹,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為不低于710元,其中:各級財政人均補助標準在2017年的基礎上新增4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人均個人繳費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新增40元,達到每人每年220元。各級財政分擔比例另行下文制定。另外,財政代城鄉困難居民繳費標準為220元。城鄉困難居民包括:特困供養人員、城鄉低保對象、重度殘疾學生和兒童、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成年人、城鎮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城鎮已失業又未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14類退役士兵,以及其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城鎮貧困人口。
此外,高校大學生籌資標準為710元,大學生個人不繳費。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余部分根據高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全額負擔。
據了解,我省將鞏固參保覆蓋面,完善新生兒、大學生、已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等特殊人群的參保登記及繳費辦法,確保及時參保,杜絕發生參保空檔期。同時,推進門診統籌,全面推進并不斷完善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通過互助共濟增強門診保障能力。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要逐步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探索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明確按人頭付費的基本醫療服務包范圍,通過與定點醫療機構平等協商談判確定按人頭付費標準。
該通知還提出,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新增財政補助資金中的一半(人均20元)用于大病保險,重點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因病因殘致貧返貧等特殊貧困人口,加大大病保險向困難人員政策傾斜力度,通過降低起付線、提高支付比例和封頂線等傾斜支付政策,助力脫貧攻堅,切實提高貧困人口受益水平。
江西省將不斷完善信息系統,優化業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鞏固完善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為城鄉居民就醫提供方便快捷服務,減少跑腿墊資。進一步完善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建立健全風險預警、評估、化解機制及預案,防患于未然,確保基金安全,不出現系統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