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必姆鎮農村公益性墓地生態化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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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000000/2025-72718 | 主題分類 | 政策文件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必姆鎮 |
| 發布日期 | 2025-09-22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政策文件 |
必府發〔2025〕38號
玉山縣必姆鎮農村公益性墓地生態化改造方案
本方案旨在對現有的林地墓地進行科學合理的復合利用改造,在尊重傳統喪葬文化、滿足人們緬懷先人需求的同時,實現資源的高效整合與可持續利用。通過規劃設計、設施建設、植被恢復等一系列措施,將林地墓地打造成為一個集紀念追思、生態保護于一體的多功能場所。
一、項目背景
農村公益性墓地,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規劃,存在著土地利用率低、生態環境破壞嚴重、景觀效果不佳等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實現土地資源的節約集約利用,同時提升墓地的綜合品質和社會價值,有必要對這些林地墓地進行復合利用改造。
二、項目目標
通過植被恢復和生態系統重建,提高林地的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穩定性,改善區域生態環境質量,形成良性循環。
三、總體思路與原則
(一以“生態優先、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為指導思想,遵循自然規律和文化傳統,對林草地內墓地進行全面系統的改造升級。注重生態保護與修復,優化空間布局,完善基礎設施,提升服務水平,將其建設成為一個融合了自然美、人文美的復合型墓地。
充分考慮場地的自然條件和生態特征,盡量減少對原有生態系統的破壞。采用本地適生的植物品種進行綠化造林,構建多層次的植物群落結構,增強生態系統的自我調節能力和穩定性。加強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質災害的發生。
四、墓地基本情況
經縣民政局、自然資源局、林業局三部門確認,我鎮現有農村公益性墓地4處,涉及違法使用林草地4處,分別為淤里村恩豐底公墓1514㎡、古山村大塢公墓386.8㎡、蘇村村雪嶺腮塢水庫尾公墓1307㎡、坳村村大西坑嶺公墓620.3㎡涉及違法使用林地的4處公益性墓已符合林草復合利用標準可直接實行備案,涉及違法使用林地的4處公益性墓符合林草地墓地復合利用改造條件,可依標準實施生態化改造。
五、具體措施
選擇適合當地氣候條件的鄉土樹種和草本植物進行種植,如柏樹、桂花、紅葉石楠(自然生長)、女楨(自然生長)、櫸樹等樹種,以及麥冬、蔥蘭等地被植物。按照喬灌草相結合的原則配置植物群落,提高綠化覆蓋率和景觀層次感。在山坡地帶種植根系發達的固土護坡植物,防止水土流失。定期對樹木進行修剪整形和維護管理,確保其健康生長。
六、實施步驟
8月,開展現狀調研;制定農村公益性墓地生態化改造實施方案。9月20日前,對已經符合林草復合利用標準的農村公益性公墓完成備案銷號。10月15日前,對涉及違法使用林地公墓立案調查,按照林草復合利用要求先完善林地草地復合利用備案資料。待改造完成三部門驗收后再備案。備案所需材料:立項文件、用地紅線矢量范圍圖、使用林地權屬證明材料或者補償協議、違法處理材料、如涉及保護地的還要保護地管理機構的意見等。
(10至11月,依據《上饒市農村公益性公墓和林地草地復合利用備案方案》,嚴格按林地草地復合利用標準推進植被恢復等工作;加強質量監督管理確保質量達標。
12月初至12月中旬,縣民政局、自然資源局、林業局對生態改造后的農村公益性墓地進行驗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并完成相關用地用林手續。
七、相關要求
1、所種植的苗木選用2年及以2年以上的優質苗木(不含苗齡),地徑不小于0.5cm、苗高不低于50cm,有明顯主干和冠幅。優先選用容器苗。
2、嚴格按照“林草復合利用標準”執行,即植被郁閉底不低于0.2,墓區內部主路路面寬不超過2米,墓穴間支路路面寬度不超過1米,路面用石條、木質棧道、碎石子等方式鋪設,單個是配套設施面積不超過30平方米。原則上補植苗木要根據公墓現狀點狀種植,且當年成活率應在90%以上,3年成活率應在80%以上。
八、預期效果評估
預計改造后的農村公益性墓地將達到林地草地墓地復合利用標準(郁閉度≥0.2),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和恢復,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系統進入良性循環狀態。
必姆鎮黨政辦公室 2025年9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