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制度
發布時間:
| 索引號 | 000000000/2022-24843 | 主題分類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必姆鎮 |
| 發布日期 | 2021-02-22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關于進一步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
省政府辦公廳在今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中發現,各地普遍存在政策解讀不到位問題,甚至有少數地方還未開展政策解讀工作。為進一步增進社會公眾對重大決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認同,提高我縣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經縣政府領導同意,現就進一步做好政策解讀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解讀范圍
出臺的縣政府規章,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縣政府各部門印發或聯合印發的規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廣泛知曉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均應進行解讀。
二、進一步規范解讀內容
政策性文件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解讀:文件制定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對文件中的關鍵詞、專業術語以及社會公眾可能誤解、質疑的內容進行詮釋;涉及執法事項的,說明執行范圍、執行程序、執行標準等;屬原有政策進行修訂的,說明修訂的理由和新舊政策的銜接和差異;屬貫徹執行上級政策的,說明本級政策措施的特點和創新點。
三、進一步落實解讀責任
縣政府各部門是縣政府政策解讀的責任主體。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由文件起草部門負責擬定解讀材料并對解讀內容準確性負責。縣政府規章由縣司法局負責組織起草部門解讀;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門負責解讀;以部門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由各部門自行負責解讀;部門聯合發文的政策性文件,由牽頭部門負責做好解讀,其他聯合發文部門配合。
四、進一步嚴格解讀程序
政策性文件應與解讀材料同步起草、同步發布,各部門解讀材料需根據正式審定的文本進行相應修改完善,送本單位主要領導簽發。縣司法局報請縣政府印發的政府規章,解讀材料由起草部門統一交由縣司法局報送市政府辦公室。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在文件下發前送審時,文件起草部門將解讀材料蓋單位公章連同電子文檔一并報送至縣政府辦公室對口科室,未報送解讀材料的將不予發文。上述政策性文件解讀材料統一由縣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科發布,并注明來源部門。縣政府各部門印發或聯合印發需解讀文件的解讀程序參照此規定執行。
五、進一步豐富解讀形式
各地部門要將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作為政策性文件解讀的第一平臺,通過“政策解讀”專欄、在線訪談、召開新聞發布會、媒體專訪等方式,及時發布解讀信息。除文字內容外,各部門每年必須至少運用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進行一次政策解讀,使解讀信息更可視、可讀、可感,進一步提升解讀效果。政策解讀材料發布時必須和文件相關聯,在解讀材料后附上文件原文或文件鏈接。
六、進一步加強解讀保障
各地各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省、市有關加強政策解讀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職責分工,將政策性文件解讀工作擺到重要位置,推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解讀人職責,帶頭宣講政策,發出權威聲音,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不斷提高政策解讀水平。縣政府辦公室將對各地各部門政策解讀工作情況進行抽查并通報。